《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落地:車位“只賣不租”成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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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修訂的新版《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落地,小區車位“只賣不租”成歷史,下面是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落地:車位“只賣不租”成歷史

小區停車糾紛多?

“只售不租”成歷史

收入增長、荷包鼓了,滁城有越來越多的家庭開始添置家用汽車,而這改善生活質量的喜事兒,也帶出來不少問題,時常“停車”讓人不能省心。今年,本刊曾多次報道市民在小區停車難的問題:老舊小區上演“搶車位”;業主1年前預交停車費,執行時物業變卦;小區地下車位只賣不租,業主抱怨無處停車……

小區停車糾紛多,主要由於許多住宅小區內車位、車庫等公共設施的權屬不明,已經成爲物業管理服務中的焦點問題和突出矛盾。如今,這些問題都在新修訂的《條例》中給予明確規定:《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小區內規劃停車位應當首先滿足本小區內業主的需要,沒有出售、附贈的車位、車庫應當公開,業主要求承租的,建設單位不得拒絕,小區車位、車庫只賣不租的情況不允許發生。第八十六條則規定小區內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用作停車位的,應當向全體業主開放,建設單位不得將停車位出售、附贈;出租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三年。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用作停車位收取的停車費、租金,應當用於保障該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和停車管理的必要支出。

小區裏面誰能管?

首次明確執法進小區

住宅小區既是居民們共同的“家”,同樣也屬於城市的一部分,小區裏的事務不應只是“家務事”。

家住滁城紫中路上的朱女士就表示,這裏出入口衆多,附近又有大大小小的商鋪店面,加上毗鄰菜市場,常有小攤販在小區裏就地擺攤,佔道的同時還經常留下垃圾,影響居住環境。朱女士說,小區物業管理薄弱,只能靠着城管部門不定期來維持秩序,才能保持小區的正常正活秩序。

據悉,在之前的物業管理條例中,對於小區範圍內發生事務、執法部門是否應該進入小區進行管理,我省沒有明文規定。而在本次修訂中,《條例》對有關部門進小區執法予以明確肯定。

根據第七十四條,縣級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價格、工商、環保、衛生、城鄉規劃、園林等部門,應當加強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物業服務收費、環境衛生、房屋使用、小區綠化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建立違法行爲投訴登記制度,並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佈聯繫方式,依法處理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違法行爲。有關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調查,並將調查或處理結果答覆投訴人。

發生七種情形

維修金申請更快捷

與人上了年紀易生病一樣,有一定年頭的房屋也容易出現滲水、漏水、外牆脫落等問題,在房屋居住前所繳納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此時便成了房屋的“養老金”。然而想要提取“養老金”,往往需要完成一系列流程,耗時較久。

據瞭解,目前滁城住宅小區的專項維修基金已有許多小區開始申請使用,其中申請使用量最多的就是山水人家小區。山水人家物業管理處負責小區業主申請使用房屋專項維修基金事宜的王經理介紹,今年4月起,山水人家業主開始申請維修基金,到6月第一批維修基金獲批,其間的流程爲由業主先寫一份提用維修基金的申請,再聯合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提交至所在區的物業管理部門,進行申報;之後,將由具有資質的維修公司到業主家中進行檢查,並對維修所需費用進行報價、提出維修方案。業主要填寫物業專項維修基金資金使用情況登記表,找利益相關的業主一一書面確認通過後,即可提用專項維修基金。

而本次修訂的《條例》,簡化了房屋“養老金”的應急使用手續。第八十九條規定,發生屋面、外牆體防水損壞造成滲漏的;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消防設施損壞的;公共護(圍)欄破損嚴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樓體外立面有脫落危險的;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二次供水設施損壞等七種情形以及其他危及房屋安全的情形,需要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由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提出應急處置方案,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提出建議,經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同意,並報專項維修資金代管或者監管部門審覈後,直接申請使用,應急維修費用應當向業主公示,並從相關業主的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按照專有面積分攤列支。從而降低了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門檻,有利於快捷解決電梯等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問題。

老舊小區可增設電梯?

建設維護是難點

本次《條例》修訂還特別提到,爲了適應人口老齡化的發展趨勢,解決老人上、下樓難的問題,住宅物業履行相關手續後,可以使用公共區域增設電梯。

具體來說,對配套設施不全、環境較差的老舊住宅小區,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進行改造,並將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向社會公佈。老舊住宅小區的範圍,由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老舊住宅小區內的道路、照明、綠地及文化體育、安全防範、物業服務用房等配套建築及設施設備的改造建設資金,主要由政府承擔;業主專有部分的設施設備改造支出,由業主承擔。

滁城山水人家小區是典型的以無電梯多層住宅樓爲主的老舊小區,物業管理處的王經理表示,目前爲止確實有幾戶業主提出過能否增設電梯的提議。從物業管理的角度來看,王經理表示,老舊小區增設電梯的主要問題在於電梯設備的建設與維護:“從安裝上來看,大部分多層住宅樓設計時沒有留下電梯安裝的空間和餘地,安裝電梯必然要佔用其他公共空間;其次,安裝電梯需要一大筆錢,層高不同的居民如何分攤費用也需要仔細商討;而在安裝完成後,電梯設備需要長期養護,就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

廣告費停車費怎麼分配?

公共經營收益需單獨列賬

在小區物業的運轉過程中,住宅小區內的公共經營收益歸誰所有、用在何處,已經成爲物業管理服務中的焦點問題和突出矛盾。

記者走訪中,小區內有商家進入設攤點做宣傳、在小區放置廣告牌幾乎是各個小區的普遍現象,很多居民都表示,不知道這些營收都去了哪裏、有沒有用在了小區維護上。還有物業在全體業主所有的小區道路上收取停放車輛管理費、在小區電梯等共用設施設備上從事廣告經營,收益到底該歸誰、怎麼分配,都是很多小區居民頗爲關心的事情。

根據《條例》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五條規定,利用業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從事廣告等經營性活動,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並提請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決定後,依法辦理有關手續並公示。規定屬於業主共有的車輛停放費、公共經營收益,物業應將其單獨列賬,收益按照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決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使用;沒有決定或者約定的,百分之七十納入專項維修資金,其餘部分用於補貼物業服務費以及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補貼和執行祕書的酬金,並建立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經營收益財務賬目定期審計和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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