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及管理制度(精選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77W

目標及管理制度 篇1

第1條爲了規範職工安全行爲和安全獎懲工作,保證生產安全,根據《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煤礦安全規程》,制定本制度。

目標及管理制度(精選4篇)

第2條實行安全獎懲制度,堅持以精神鼓勵和教育爲主,以處罰爲輔的原則,引導職工遵守規章制度,自覺搞好安全生產。

第3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者,依照本制度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違反操作規程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爲,依照本制度實施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4條職工必須履行法定的安全生產義務,遵守有關礦山安全法律、法規,遵守企業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職的安全工作負責。職工違反《煤礦安全規程》、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和本礦規章制度的,不論是否產生後果,均應承擔責任。

第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隊、班組和個人,由礦給予獎勵:

(1)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單位的負責人;

(2)有技術革新或發明對安全生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

(3)由於個人行爲而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個人;

(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

(5)提出合理化建議明顯改善安全狀況的個人;

(6)其他認爲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礦給予經濟處罰: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的;

(2)違反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

(3)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安全生產的;

(4)未完成安全管理目標的單位或個人;

(5)對生產安全事故負直接或間接責任的。

第7條對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職工實施經濟處罰,根據違章情節和危害後果,區別情況,分別處理。處罰前由安全檢查人員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礦長批准後實施。對職工實施安全處罰,允許職工陳述和申辯。

(1)違章情節較輕或尚未產生不利後果的,給予經濟處罰;情節、後果較嚴重或屢教不改的,加重處罰,直到給予行政處罰;

(2)職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違章作業造成嚴重後果或經常違章違紀屢教不改的,由礦依法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8條玩忽職守,違反《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規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事故的,除依照本制度實施經濟處罰外,還將依照有關規定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能夠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良好的,經礦長批准,賠償金額可酌減。

第9條建立違章登記記錄。凡在各類檢查中被查出違章現象或行爲的,必須進行登記。

第l0條區(隊)長、班組長、安全檢查人員和其他對安全生產負有責任的人員,應當依照本制度加強安全檢查,制止違章行爲;在現場發現違章而不制止的,按違章給予處罰。

第11條依照本制度,礦另行制定職工“三違”處罰規定,與本制度一併執行。

目標及管理制度 篇2

1、爲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促進本項目安全生產,實現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本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標考覈,實行分級考覈制度。

(1)、本項目對項目經理部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考覈。

(2)、本項目對項目經理部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標考覈結果均由公司安全科進行備案。

(3)、項目經理部對施工班組和施工人員,結合班前活動,每週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管理考評,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每月進行一次考評。

3、考覈結果分爲優良、合格、不合格。

4、項目經理部考覈爲優良的應符合下列條件:

(1)、無重大傷亡事故、無亡人事故、無重大設備損壞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無重大交通肇事事故。

(2)、項目經理部的施工人員年工傷事故負傷頻率低於8‰,無輕傷事故,安全防護用品佩戴到位,職業病發病率控制在0.5‰以內。

(3)、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低於500元,歇工天數累計不超過5天。

(4)、週考評連續二次達到優良的。

5、項目經理部考覈爲合格的`應符合下列條件:

(1)、無亡人事故無、無重大設備損壞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無重大交通肇事事故。

(2)、項目經理部的施工人員年工傷事故負傷頻率低於8‰。

(3)、火警事故不超過一起,無重傷事故。

(4)、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低於1000元,歇工天數累計不超過5天。

(5)、項目月考評均爲合格的項目。

6、項目經理部考覈爲不合格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發生一起亡人事故,設備損壞事故、火災事故、交通肇事事故的項目。

(2)、發生一次以上重傷及多人事故。

(3)、事故直接經濟損失高於1000元,歇工天數累計超過5天。

(4)、項目經理部的施工人員年工傷事故負傷頻率高於8‰。

(5)、週考評二次評爲不合格的項目。

(6)、未能履行項目承包合同,發生過重大違法違紀行爲。

7、下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項目施工活動中均應得到有效落實,並有記錄。

(1)、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安全目標管理考覈制度。

(2)、安全教育制度。

(3)、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5)、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6)、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8、項目部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1)、有安全管理機構,項目經理部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五大員到崗到位。

(2)、五大員應持證上崗,每個工程項目不少一名持證安全員。

(3)、現場施工人員應佩戴工作卡上崗,特殊工種如:電工、起重機械操作工、焊工等均應持證上崗。

9、現場管理人員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學習。

10、項目開工時,項目經理部必須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與項目施工班組簽訂安全生產合同或協議。公司必須在每年年初制定全年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1、項目經理部在工程開工前,應編制安技措施費用開支計劃,保證安技費用做到專款專用。有計劃地增加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設施的費用投入,確保項目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各項要求。

12、各級考評、考覈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項目經理部、班組、崗位考覈表附後。考評結果將依據公司安全管理獎罰制度的有關條款進行獎罰,並作爲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的依據。

13、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實行。

目標及管理制度 篇3

安全施工是關係到個人健康、家庭幸福、社會穩定、國家昌盛的大事。強化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加強現場的安全管理力度,加強安全防範措施等構成了施工安全工作的幾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施工安全管理目標

本工程的安全目標:在整個項目施工期間堅決杜絕各類重大責任事故、人身傷亡事故、消防事故、治保事故、交通事故、擾民事故及各類傳染病發生。

二、組織措施

⑴現場成立安全生產工作小組,設置專職安全員全面負責施工期間的安全工作,各班組設立兼職安全員負責具體檢查監督工作,現場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⑵堅持執行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會議制度和開工前的安全教育制度,明確本工程的安全目標,落實各個崗位的安全職責。

⑶每週召開安全工作會議,進行安全工作的總結和佈置。

⑷開展安全活動,在現場佈置安全標語、橫幅等,積極進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⑸認真執行安全規程和操作要求,嚴禁違章作業,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⑹對於各類安全違章行爲堅決進行處理,限期整改。

⑺做好每天的`安全生產記錄,並填寫安全日記。

⑻按照天津市安全監督站的要求,認真、如實、確切的填寫安全管理資料。

3用電措施

⑴所用配電箱採用安全、合格的配電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裝置。主要配電箱均作接地,以防止感應電傷人。

⑵照明線路不能與動力線路混用,鑽機、輸漿泵等使用的拖纜,必須嚴格檢查,不能使用絕緣性能差的或有破損的電纜。

⑶機械設備(如鑽機、電焊機等)移位、電器檢修時必須斷電操作,嚴禁帶電操作,並掛上警示牌。移位時,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纜,防止電纜壓壞損傷。

⑷移動電器、修理電器由專業電工進行,非專業人員嚴禁操作。

⑸所用配電箱漏電保護裝置每天由專業電工進行檢查,並在相應表格上記錄。

⑹施工現場用電嚴格遵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

4消防安全措施

⑴由項目經理、安全員組成現場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防火安全工作,以備突發情況下迅速採取行動,減小影響程度。

⑵健全消防制度,施工現場安排專人、專職負責,一旦發現隱患,立即進行消除。

⑶鑽機、食堂、宿舍及材料倉庫四周按照規定設置足夠的滅火器,並由安全員檢查落實到位。

⑷酸鹼泡沫滅火器指定專人維護、管理、保養,定期調換藥劑,標明換藥時間,確保滅火器效能正常。

⑸場區或生活區,禁止私接電線,私接違章電器;嚴禁使用煤油爐、電爐燒煮。

⑹進行電焊、氣割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實行動火申報制度,動火必須具有“二證一器一監護”才能進行。

⑺現場電焊、氣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章制度。

⑻工地中的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氧氣瓶、乙炔瓶等)都必須按照規定設置,妥善保管。

⑼調查清楚施工現場周圍道路兩側的城市專用消防龍頭;進入工地的道路保持暢通,寬度不小於3.50m。

⑽加強警衛人員上崗責任心,每天上班後對工地臨時設施進行一次防火巡查,消滅事故隱患。

5施工現場防護措施

⑴攪拌樁鑽機捲揚機滾筒系統設置封閉式防護罩,空壓機皮帶盤區域也必須設置封閉式防護罩。

⑵上鑽塔操作必須配帶安全帶,塔上作業,塔下禁止站人,塔上作業時必須有人監護。

⑶吊車作業時,起重臂下嚴禁站人,並有專人統一進行指揮、調度。

⑷欄杆材料選用腳手架或φ16以上鋼筋,防護高度應有1.20米左右;並用黃黑油漆進行標註,設置醒目的安全標誌。

⑸攪拌樁溝槽開挖後在兩邊設置紅白三角漆防護帶。

6操作措施

⑴攪拌樁第一次下沉預攪時,必須密切注意鑽桿和電動機的負荷情況,遇到障礙物後,不得強行下鑽,應注意操作方法,可通過轉動一根鑽桿來避開障礙物。如仍不行,則停鑽,分析原因,查明情況後再進行處理。

⑵起重、吊放必須採用無損鋼絲繩,並用u形環十字卡牢固定部位,以防止滑扣。

⑶上塔進行動力頭維修時,必須將剎車抱閘卡死,以防鬆動造成事故。

⑷忌用手直接搬運、移動滾筒和鋼樑,必須採用撬棍、麻繩等工具,以防壓傷。鑽孔樁施工搬運、拆卸導管,必須採用套圈(車胎或三角皮帶)。

⑸攪拌樁輸漿膠管下必須墊鋪柔軟物品,如草包、塑料袋等,以防輸漿震動膠管摩擦造成膠管破裂。

⑹施工中任何操作者均不能擅自離開各自的操作崗位。

⑺灰漿臺操作人員務必戴好防塵防護用品,紮緊褲口、袖口和領口,以免粉塵粘附皮膚。

7交通措施

⑴現場材料運輸車輛出入口設立專人指揮車輛進出,以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⑵施工現場特別是水泥倉庫出入口周圍,應有一塊比較大的空地,以利於材料運輸車輛轉彎、調頭、進出。

⑶混凝土車輛進入現場後,必須先觀察好行進路線,將影響通行的物品搬開,同時鋪好路基鋼板,確保暢通。

8夜間施工措施

⑴在現場四周設置2個鏑燈和各類機臺照明燈具,使任何一個操作和人行角度都有足夠的亮度。

⑵進行夜間施工前由甲方到環保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辦好後再安排夜間作業。

⑶在夜間施工期間,注意降低噪音,杜絕使用空氣壓縮機,避免機具猛烈撞擊,嚴禁大喊大叫等。

目標及管理制度 篇4

第1條爲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控制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第2條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在規劃煤礦長遠發展的同時規劃安全生產,制定煤礦年度生產經營目標的同時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第3條礦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負責,實行民主管理,採取相應的組織、技術和政策措施,鼓勵職工參加安全目標管理工作。

第4條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礦每年制定企業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內容包括:

(1)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和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

(2)年度安全管理目標:杜絕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絕重大非人身事故。

(3)保證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的`組織、技術和政策措施;

(4)安全目標管理的實施、考覈和獎懲。

第5條納入年度安全管理目標計劃的安全管理目標包括:

(1)不發生死亡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

(2)重傷事故率;

(3) 礦井安全隱患整改率;

(4)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和全員培訓率;

(5)礦井質量標準化達級;

(6)設備完好率;

(7)遵章守紀,制止“三違”;

(8)煤礦軟件管理和安全設施投入。

各項管理目標值不得低於國家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和政府主管部門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沒有規定的,不低於上年實際或計劃水平。

第6條制定和落實年度安全目標管理計劃,礦與區隊或班組以簽訂合同或責任狀等形式,將各項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並逐級按季、月考覈。考覈內容包括:

(1)承諾的安全管理目標完成情況;

(2)區隊或班組安全管理情況;

(3)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

(4)遵章守紀,制止“三違”情況。

第7條煤礦鼓勵職工參與安全目標管理,對完成安全管理目標好的區隊、班組或個人給予獎勵。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