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臨牀使用管理制度(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7W

器械臨牀使用管理制度 篇1

1、醫療器械臨牀使用安全管理委員會工作職責

器械臨牀使用管理制度(精選3篇)

(1)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家有關醫療器械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及有關的管理規範。

(2)起草、制定、審覈和評價醫院內有關醫療器械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政策,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3)通報、討論和分析院內外發生的,在臨牀使用中出現的有關醫療器械安全使用的重大問題,探討改進醫院醫療器械臨牀安全使用的建議、方法和措施。

(4)通報院內出現的`重大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負責督促有關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和追蹤,並向有關部門通報相關的結果。

(5)對醫院內醫療器械臨牀安全使用的工作狀況進行分析、討論和總結。

(6)對在醫療器械臨牀安全使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有關科室和人員提出表彰和獎勵的建議;對在醫療器械臨牀安全使用工作中有重大責任事故的有關科室和人員提出批評和處罰的建議。

2、人員組成

由醫院領導及有關醫療行政管理、臨牀醫學、護理、醫院感染管理、醫療器械採購和保障管理等相關人員組成。

組成成員:院長、分管院長、醫務科科長、護理部主任、醫院感染科科長、醫療器械科科長。

3、工作方式

日常工作由醫務科和醫療設備科負責,每次活動要有記錄,有小結

器械臨牀使用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對保安部警用器械實行規範管理,保證警用器材正常保養及使用。

2、範圍

適用於保安部的所用警用器械的管理。

3、參考文件

3.1保安部物品月盤

4、定義

保安部警用器材--指屬於公安部規定經審覈可使用的器用器材。

5、職責

5.1各領班負責本班器械的交接,檢查工作。

5.2消防中心負責本部器械的保養、保管、登記工作。

5.3崗位隊員負責崗位器械的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工作。

5.4治安副隊長每月負責器械的盤點、檢查工作。

6、程序

6.1對講機管理

6.1.1對講機是本部員工執行任務的工具,屬公司財產。

6.1.2對講機只供員工執行時使用,嚴禁用做其他用途,特殊情況需公司主管領導同意。

6.1.3對講機由值班人員使用,嚴禁轉借他人或攜帶外出。每位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證對講機的正常使用,保安部財產應建立領用登記。

6.2對講機操作

6.2.1對講機已輸入固定頻率,如發現接收有問題,應及時報告保安部領班以上職務人員,不得私拆或調整頻道。

6.2.2正確保養對講機,在更換電池時先關機後更換,以防電池突然磨擦發生燒機面影響正常使用。

6.2.3對講機應妥善保管,小心輕放,不得亂丟亂摔或作其它用途。

6.2.4禁止扯拉對講機天線。

6.2.5萬一對講機不慎掉入水中應馬上取出電池交有關部門處理。

6.2.6在對講機電量不足,發出'嘟嘟'響聲時要即時更換電池。

6.2.7對講機充電不超過8-12小時,以免影響電池壽命。

6.2.8消防中心值班人員要做好對講機的保管,充電工作。

6.3對講機的使用

6.3.1正確使用對講機用語,呼叫對方應先報出自己所在崗位編號,再叫對方崗位編號(如'6號叫7號',7號收到後應回答'7號收到請講')

6.3.2使用對講機不夠說與工作無關的事。

6.3.3對講機與對於講距離較近進應將其中一臺對講機音量調小或關閉,以免影響效果。

6.3.4崗位上暫不使用對講機時,掛於腰後,不得手握,避免損壞及影響崗位形象。

6.3.5出現多人使用時,無特殊情況先方便上級領導及較重要崗位各比較急事件者使用。

6.3.6如對講機無耳機時,出現較爲敏感的`情況通報,要將音量調小,儘量避開業主、顧客。避免造成公衆驚慌。

6.4警棍的使用

6.4.1在當值夜班時必須每位隊員佩掛警棍。

6.4.2警棍掛於右側腰際。

6.4.3警棍只用於防衛之用。

6.4.4不得隨便使用警棍,隊員之間也不能用警棍相互開玩笑。

6.4.5領班要對當值隊員使用警棍的情況進行控制。

6.5警棍的保養

6.5.1警棍由領班統一到消防中心領取,並做好交接。

6.5.2消防中心值班須對警棍進行清潔、保管、登記。

7、記錄(無)

8、附錄(無)

器械臨牀使用管理制度 篇3

一、學校門衛人員、保安員及護校聯防隊員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包括橡膠警棍、伸縮警棒、警用便攜式不鏽鋼叉、催淚噴射器及防割手套等。

二、警用器械必須由專人管理。警用便攜式不鏽鋼叉、防割手套、伸縮警棒要放在門衛室作爲重點時間段值勤和應付突發情況時使用;橡膠警棍、催淚噴射器要由專職門衛隨身佩帶。嚴禁轉借挪用,無特殊情況或未經學校批准,嚴禁將警用器械帶出校園。要加強警用器械的管理,嚴禁非學校保安員、值班人員使用警用器械,更不得用警用器械嬉戲打鬧。

三、警用器械主要是用於對付違法犯罪分子和應付重大突發事件,所配警用器械只供當班保安人員執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值班人員在值勤期間要慎重、嚴肅、正確使用警用器械,文明執勤。不得隨意使用警用器械,更不得用警用器械趕攆學生和家長,以免發生誤會和衝突,要確保警用器械使用的嚴肅性和規範性。

四、使用人員要愛護警用器械,保證完好。如有損壞、丟失,要及時報告並查明原因,若屬非正常原因要追究個人責任。

五、交接班時,值班人員要對警用器械進行檢查,做好交接驗收登記工作,確保其處於安全正常使用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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