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重組服務協議(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16W

資產重組服務協議 篇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資產重組服務協議(精選3篇)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擬設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後計划向中國境外投資者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以下簡稱“H股”)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上市並以美國存托股份(以下簡稱“ADS”)形式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紐約證交所”)上市(以上合稱“綜合募股”)。爲此,甲方已進行重組。

2.甲方將其所屬的_____________企業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_____________企業、_____________資產、負債及權益(詳見附件三“注入資產”)投入乙方,甲方作爲唯一發起人以發起設立方式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成立乙方。

3.在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擁有乙方100%的股權。在綜合募股完成之後,甲方將繼續爲乙方的控股股東。

4.爲確保重組的內容和目的得到貫徹和落實,甲方和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對重組及與重組有關事項作出適當的安排。

據此,雙方立約如下:________________

1.定義

1.1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下述用語在本協議內具有如下含義:________________

a.甲方指_____________,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機構;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甲方”均應包括甲方的資產及其業務。

b.乙方指________________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機構;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乙方”均應包括乙方的資產及其業務

c.會計報告指____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編制的乙方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年各年截止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及___________年截止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的合併損益表(連同有關附註);乙方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年各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及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的合併資產負債表(連同有關附註);乙方___________年截止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的合併現金流量表(連同有關附註)

d.注入資產指本協議附件三中載明的甲方向乙方注入的資產、權益和由乙方承擔的負債。

e.招股書指乙方就乙方公開發售H股和ADS而刊登的招股說明書。

f.評估基準日指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g.乙方成立日指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即乙方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之日)。

h.重組生效日指乙方成立日。

i.相關期間指評估基準日至重組生效日的期間(不含評估基準日及重組生效日當天)。

j.重組指上述鑑於條款中提及的、重組方案中描述的且依據本協議和重組文件的條款和條件進行的重組。

k.重組文件指本協議附件五所列的重組方案及重組批准文件。

l.重組方案指本協議附件五所列的重組方案。

m.評估機構指____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

n.評估報告指評估機構爲成立乙方編制的並已由中國財政部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確認的評估基準日的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公司資產評估報告書》。

o.控股股東指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人:________________該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該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的表決權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表決權的行使;該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發行在外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該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以其他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

p.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q.人民幣指中國的法定貨幣,其基本面值爲“元”。

1.2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在本協議中:________________

a.條款或附件即爲本協議之條款或附件;和

b.本協議應解釋爲可能不時經延期、修改、變更或補充的本協議。

2.重組的生效

2.1甲方確認在重組生效日,重組已獲得中國有關主管機關的批准,該等文件已列於本協議附件五中。重組自重組生效日起(含重組生效日)正式生效。

2.2雙方同意,按重組文件、會計報告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實施重組。

2.3雙方同意,自重組生效日起(含重組生效日),乙方享有注入資產項下的資產所有權、債權、權利和權益,承擔注入資產項下的負債、責任和義務,並享有和承擔注入資產在相關期間產生的資產、債權、權利、權益、負債、義務和責任(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對甲方根據重組文件、會計報告和本協議的規定保留的其他資產、權利、權益、債務和義務(包括潛在的債務和義務)及有關業務不承擔責任,並對其不享有任何權利,亦不承擔任何義務。甲方繼續對其保留的資產、權利、權益、債務和義務(包括潛在的債務和義務)及有關業務承擔責任。

2.4甲方確認,注入資產已由評估機構對其進行估值(該估值記載於評估報告),並經中國有關主管機關批准確認。且該注入資產項下的淨資產已按法定折股比例折股,並已獲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批准作爲乙方註冊資本。

2.5甲方確認,根據重組方案和_____________會計事務所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出具的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3號《驗資報告》,金額爲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甲方淨資產在重組生效日已注入乙方。

3.聲明和保證

3.1甲方對乙方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________________截至重組生效日(含重組生效日),

a.截至重組生效日爲止(不含重組生效日),甲方根據中國法律有權經營注入資產;

b.除本協議第4條“重組的實施”另有所述外,注入資產已在重組生效日以其現狀合法及有效地轉讓及送交乙方。

c.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注入乙方之注入資產所需的重大第三方批准、許可、授權、同意、確認、豁免、註冊、登記等均已取得或完成,且該等批准、許可、授權、同意、確認、豁免、註冊、登記等在重組生效日均爲有效;

d.假設乙方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以來一直存在,會計報告真實、公正、準確地反映了乙方至評估基準日的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個月的合併業績和合並資產淨值;

e.根據中國《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確定的乙方在其成立之日的淨資產值,不少於假設乙方已於評估基準日存在的淨資產值;

f.除已在會計報告中披露的以及在相關期間注入資產正常經營中產生的負債之外,乙方於重組生效日無其他負債(包括重大或然負債);

g.甲方無任何嚴重違反法律或法規的並可能導致乙方蒙受任何重大經濟損失的行爲;

h.甲方無任何可能導致乙方蒙受任何重大經濟損失的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版權、專有技術、設計、商標、商譽或其他受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的行爲;

i.除本協議附件四中列明的情形外,不存在針對甲方(以原告、被告或其他身份)正在進行的或待決的或威脅將進行的、重大的及/或主要的、與乙方業務或資產有關並可能對乙方業務經營及/或注入資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索賠或其他法律程序;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對乙方業務經營及/或注入資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索償要求,或任何可能導致該索償要求的事實;

j.除非甲方在本協議簽署之前已向乙方作出披露,本協議附件一中的甲方的進一步聲明及保證在重組生效日及本協議簽訂之日是真實、準確、完整的。

3.2如果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和保證而令乙方蒙受任何損失,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第6條的規定向乙方賠償損失。

4.重組的實施

4.1乙方成立後,對重組生效日之前(含重組生效日)所未完成的重組事項(如有),雙方同意將密切合作,盡最大努力,儘快保證完成。雙方同意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簽訂或促使他人簽訂任何文件,申請和獲得任何有關批准、同意、許可、授權、確認或豁免,使乙方取得所有因經營其業務所需的或與注入資產有關的許可證,按有關程序辦理一切有關注冊、登記或備案手續)以確保重組按本協議和重組文件、會計報告全面實施。對重組文件、會計報告和本協議中未提及之重組須完成事項,雙方將本着平等、公平和合理的原則,友好協商並妥善處理。

4.2在相關期間,甲方在其正常的經營活動中,應根據慣常的方式經營、管理、使用和維護注入資產。

4.3注入資產在相關期間產生的利潤由甲方享有。

4.4在不影響第3.1條h項、i項及j項的前提下,在重組生效日後(含重組生效日)發生的與注入資產有關的任何訴訟或仲裁,乙方有權參加有關訴訟和仲裁,享有有關權利並履行有關義務。

4.5除乙方在本協議內或根據本協議承擔的債務和責任外,其他的債務和責任仍歸甲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訴訟判決、裁定及/或仲裁裁決責任和所發生的訴訟及/或仲裁費用由甲方承擔。

4.6

a.如注入資產項下的任何資產、權益或負債注入乙方必須事先取得任何第三方的授權、批准、同意、許可、確認或豁免,而該等手續在乙方重組生效日之前(含重組生效日)未能完成,則除雙方應按上述第4.1條採取行爲外,甲方應代表乙方併爲乙方利益繼續持有該等資產、權益和負債,直至該等資產、權益和負債可以按本協議的規定合法有效地、完全地注入乙方。

b.在不限制第4.6a.條一般性原則的情況下,甲乙雙方進一步約定,對於因重組轉入乙方但截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包括該日)該等轉讓未取得相關貸款人同意的貸款,甲方將爲乙方的利益繼續作爲該等貸款的借款人,直到以下任一情況先發生:________________

(i)該等貸款取得貸款人同意,轉給乙方,由乙方作爲借款人,或

(ii)該等貸款獲得清償。就甲乙雙方而言,乙方應直接承擔因所有該等貸款而應向有關貸款人支付的本金、利息、費用、收費及其他一切付費,而甲方不對貸款人承擔上述償付。甲乙雙方承諾,在乙方截止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的財務年度的年報公佈後的三個月內,雙方都將盡最大努力,促使相關貸款方同意將貸款由甲方轉到乙方。

c.爲便於重組的實施,雙方設想在自重組生效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含該日)期間,甲方應繼續爲乙方與第三方之間的交易提供幫助(包括但不限於代表乙方進行外部融資),並促使乙方與第三方建立良好的業務關係。雙方同意,就雙方之間而言,在這一期間甲方爲乙方的利益而從第三方取得的貸款,應由乙方向相關貸款人直接承擔與向乙方提供的籌資所得直接有關的本金、利息、費用、收費及爲取得貸款所發生的其他付費,而甲方不對貸款人承擔上述償付。甲乙雙方承諾,在乙方截止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的財務年度的年報公佈後的三個月內,雙方都將盡最大努力,促使相關貸款方同意將貸款由甲方轉到乙方。

d.雙方進一步確認,乙方不應爲甲方所提供的以上第4.6b.和c.條中所述的任何幫助而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或酬金(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爲乙方的利益而取得貸款)。

4.7甲方按照上述第4.6條規定代表乙方併爲乙方利益繼續持有注入資產項下的資產、權益或負債期間,該等資產、權益和負債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權益、盈利及一切義務、損失及索賠(不包括甲方未履行其在第4.6條中的義務而引起的義務、損失及索賠)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4.8在重組實施過程中,對於甲方和乙方之間的資產負債的劃分如有任何不明之處,將以評估報告和會計報告栽明的具體資產負債劃分爲準。如有需要,亦可參考編制評估報告和會計報告時使用的資產負債調整計算公式及其他有關工作文件。

4.9甲乙雙方分別向對方承諾,如收到重組生效後應屬於對方的應收款項,將於該款項收訖和確認後七日內向對方支付。

4.10甲方應將乙方正常經營所需的或與注入資產相關的地質、地震和巖芯等資料移交給乙方。如果該等資料移交未能在重組生效日之前(含重組生效日)完成,除雙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促使該等移交儘早完成外,甲方應代表乙方併爲乙方利益繼續持有並遵循安全、保密的原則妥善保存該等資料直至該等資料合法地、完全地移交於乙方。在甲方依本條持有和保存該等資料期間,乙方可無償使用該等資料且甲方應爲乙方的使用提供一切方便。

4.11甲方應將其擁有的與經營注入資產有關的業務記錄、財務會計記錄、營運記錄、營運數據、營運統計資料、說明書、維護手冊、培訓手冊以及有關技術記錄,技術資料、技術數據、技術圖紙、技術手冊、技術書籍、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資料及其他一切技術訣竅資料(無論是以文字書寫的或保存於電腦、計算機內的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保存的)移交給乙方。如果該等資料因其特殊性質(如不可分割)而無法移交給乙方,甲方應妥善保存該等資料井將該等資料放置於方便之處,應乙方隨時要求,允許乙方免費查閱、複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4.12_____________甲方賦予乙方按照其與乙方另行簽訂的《避免同業競爭及優先交易權協議》及《部分石油公司油產品銷售業務監管合同》,對其所屬三套化工裝置、現存海外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部分石油公司油產品銷售業務等主營業務項目(定義同《避免同業競爭及優先交易權協議》及《部分石油公司油產品銷售業務監管合同》中對該等詞語的定義)的優先購買權。

4.13甲方分別按照其與乙方另行簽署的《房產租賃合同》及其附件《股份公司總部辦公樓租賃合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租賃給乙方使用上述協議項下的房產及土地。

4.14甲方分別按照其與乙方另行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專有技術使用許可合同》、《計算機軟件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乙方使用上述協議項下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計算機軟件。

4.15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雙方另行簽署的《部分石油公司油產品銷售業務監管合同》監管該協議項下石油公司的油產品銷售業務。

4.16甲方同意按照其與乙方另行簽訂的《債務擔保合同》就該協議項下的債務爲乙方向其債權人提供連帶的和不可撤銷的保證。

4.17甲方同意按照其與乙方另行簽訂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合同權益轉讓合同》轉讓給乙方截至重組生效日甲方所簽訂的對外石油合同中甲方項下的權益。

4.18甲方同意按照甲乙雙方共同或分別與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銀行(以上合稱“主要債權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轉讓協議書》的規定,完成債務轉移工作。

4.19乙方承諾,將按照____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股份”)簽訂的《乙烯工程購買權協議》相同的條件和條款賦予_____________股份對注入資產中的聚乙烯、乙二醇、苯酐、苯酚丙酮及ABS裝置等五套裝置(五套裝置定義同《乙烯工程購買權協議》中對該詞語的定義)的優先購買權。

5.稅費

5.1本協議第5條中“稅費”指所有由國家和地方各級稅收徵管機關或國家和地方政府徵收的稅項及費用或與之有關的款項,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徵收的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資源稅、消費稅、契稅、土地使用稅、關稅、印花稅、礦產資源補償費、礦權使用費,以及:________________

a.因承包或與有關部門的類似安排而應徵收的稅費或上繳的款項;

b.任何額外或加徵的稅費,無論該等稅費是因已徵收或已繳納的稅費不足,或已徵收或已繳納的稅費曾獲得的或享受的減免優惠不適當或不合法而產生;

c.任何與稅費有關的罰款、滯納金或其他應繳款。

5.2不影響第6.2條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承擔:________________

a.與注入資產有關的、在重組生效日之前(不含重組生效日)產生的一切稅費,無論該稅費是在重組生效日當天或在該日以前或以後徵收或繳納;

b.一切與按重組文件、會計報告和本協議的規定保留在甲方的資產、權益和負債及其相關業務有關的或因其而產生或發生的稅費。

5.3甲方同意乙方不承擔因注入資產評估增值而產生的企業所得稅。

5.4乙方應承擔一切與持有、管理、經營或運作注入資產有關的、在重組生效日之後(含重組生效日)所產生的一切稅費。

5.5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一切因甲方按照重組文件、會計報告和本協議的規定把注入資產注入乙方或與之相關而產生或發生的稅費,由甲、乙雙方分別依法承擔。

6.賠償

6.1甲方承諾向乙方賠償:________________

a.與上述第5.2條所述稅費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仲裁、損失、賠償、付款、成本、費用和開支(上述合稱“索賠”,以下條款中“索賠”含義與此處相同);

b.上述第5.3條中不應由乙方承擔的稅費及與該等稅費相關的一切索賠;

c.上述第5.5條中應由甲方承擔的稅費及與該等稅費相關的一切索賠;

d.乙方因注入資產在重組生效日之前(不含重組生效日)而產生的或引起的任何索賠,但在會計報告中有所披露者及會計師已爲該開支預算作籌措者除外;

e.在重組生效日當天或在該日之後,乙方因甲方在根據本協議第4.6條的規定代表乙方並以乙方的利益爲前提的情況下履行任何合同時,因甲方過失或過錯所產生或與此相關而發生的任何索賠。

f.在重組生效日之前、當日或之後,

(i)乙方因甲方未按會計報告、重組文件和本協議的規定將注入資產注入乙方而產生或與此相關而發生的任何索賠;

(ii)乙方因甲方根據會計報告、重組文件和本協議的規定保留的資產、權益和負債而產生或與之相關而遭受的任何索賠;

(iii)乙方因甲方將注入資產注入乙方而產生的或與此相關而發生的任何索賠;

(iv)乙方因甲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包括但不限於第3條和附件一載明的甲方的進一步聲明和保證)而遭受或產生的任何索賠。

6.2乙方向甲方承諾賠償因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而使甲方遭受或產生的任何索賠。

6.3第6.1條及第6.2條中提及的賠償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因解決任何索賠或執行該等索賠的判決、裁定或仲裁裁決而發生的或與此相關的一切付款、費用或開支。但是,因受償方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的或與此相關的一切訴訟、仲裁、索賠、付款、費用和開支則不包括在本條規定的補償範圍內。

6.4甲乙任一方依據本條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賠償要求,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並應對與該索賠有關的事實及狀況作出合理詳盡的描述。

7.不競爭

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雙方另行簽訂的《避免同業競爭及優先交易權協議》避免與乙方從事的主營業務競爭。

8.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8.1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並依據中國法律解釋。

8.2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儘可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依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9.附則

9.1本協議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作出,經雙方簽字並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

9.2本協議任何一條款成爲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及可強制執行性。

9.3本協議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就本協議所含交易而達成之全部合約,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交易而達成之全部口頭和書面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各條款標題僅爲方便查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9.4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放棄這些權利、權力和特權,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和特權並不排斥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權力和特權。

9.5公告:________________除法律或香港聯交所或其他監管機構要求外,任何一方在未獲得另一方的事前書面同意前(有關同意不得無理地拒絕給與),不得發表或准許任何人士發表任何與本協議有關事宜或本協議任何附帶事項有關的公告。

9.6不得讓與:________________未得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讓與、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聲稱讓與或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權益、責任或義務。

9.7通知:________________一方根據本協議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或掛號郵務發至另一方法定註冊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以下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爲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規定確定:________________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爲有效作出;

b.以掛號郵務寄送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爲準)後第七天(若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作有效作出;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惟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印刷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雙方通訊地址及傳真號碼如下: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若一方更改其通信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在作出該等更改之日起十日內按9.7條規定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

9.8本協議用中文書寫。

9.9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各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10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協議。

9.11除非本協議中另有規定,甲乙雙方應自行負擔各自在本協議談判、編制和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開支。

9.12_____________本協議於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資產重組服務協議 篇2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於年月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間,通過乙方融資服務平臺成功向乙方的投資人會員借款。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借款本金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利息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罰息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現由於甲方資金回籠緊張,受大市場環境等因素影響較大,甲方存在無法向乙方投資人會員償還上述款項的情況。據此,甲方委託乙方爲其提供債務重組服務。

現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內容如下:

第1條特定詞解釋

除非另有說明,在本協議及附件中,下列用語均依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標的資產:本協議項下的委託進行梳理、重新組合能夠作爲甲方融資項目項下的反擔保措施的標的,具體構成見詳見

2.4條。

1.2委託重組:指在雙方簽署並蓋章之日起,本協議之約定,對標的資產進行組合,以對應融資項目項下擔保權人實際變現的資產進行償還甲方通過乙方融資服務平臺產生的相應債務。

第2條委託重組財產

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名下的資產及權利進行梳理,該委託重組財產的內容是基於甲方與乙方(即乙方之投資人會員授權代表)分別簽訂的《反擔保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和《保證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中的內容,以維護甲方信用,保障主債權人合法權益的實現爲目的,實現債務重組。

2.1委託事項: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綜合運用符合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規定和各方約定的各種方式管理、重組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

2.2委託期限:全部資產重組完或乙方融資服務平臺債權人債權獲得全部追償時止。

2.3授權:甲方授權乙方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的標的資產進行重組,並作爲甲方融資項目承擔擔保責任的擔保方向甲方債權人承擔無限連帶擔保責任的反擔保措施,由擔保方進行管理。爲使甲方能夠如約履行相應融資項目項下的還款責任,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及甲方關聯企業的標的資產進行重組。

2.4標的資產詳情:詳見附件一。

2.5業務費用的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受託期限內,乙方在梳理、信用維護、重組標的資產過程中,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相關協議發生的與標的資產管理、維護、重組業務相關的、合理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1)在重組過程中發生的法院收取的訴訟費用、執行費用或仲裁機構收取的評估費、拍賣費、公告費等;

(2)在重組過程中爲維護標的資產的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如催收費用;

(3)通過公告、拍賣、招標、產權公開轉讓等公開方式重組標的資產而向中介機構和媒體支付的費用;

(4)向律師、會計師、評估師或其他顧問支付的費用;

(5)在資產重組過程中發生的過戶費、公告費等;

(6)因進行評估、信用報告和準備文件而發生的開支。

以上費用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2.6重組權: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對標的資產實施重組,對此甲方完全認可,並無條件配合執行,以實現如約履行還款的義務。

2.7乙方受託管理及重組資產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方式:

(1)對標的資產涉及的義務人直接主張權利,要求義務人履行義務;

(2)對標的資產涉及的義務人提起訴訟、仲裁或申請強制執行;

(3)將標的資產以合適的方式出售或轉讓予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整體出售、打包出售及單項資產出售);

(4)以其他合法及適當的方式對標的資產進行管理及重組。

2.8重組回收現金:乙方對標的資產進行回收的重組回收現金存放於賬戶,以便於歸還主債權人(即甲方在乙方融資服務平臺上所產生的融資項目項下對應的相應投資人會員)本金、利息及罰息。

第3條債務重組服務費的收取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依據本合同之相關約定,對甲方及甲方關聯企業的資產進行整理、重組,以實現甲方能夠如約履行相應融資項目項下的還款義務。

爲此,甲方應當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債務重組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

第4條甲方的聲明和保證

4.1甲方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民事主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並且已經獲得其財產共有人的同意及認可。

4.2甲方充分了解並同意本協議的全部條款,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4.3甲方委託乙方重組甲方名下及關聯公司的財產時,保證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第5條乙方的聲明和保證

5.1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5.2乙方充分了解並同意本協議的全部條款,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第6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6.1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管理及重組工作的進展情況。

6.2甲方應無條件執行乙方管理、重組標的及重組方案。

6.3甲方不得在受託期限內將標的資產同時委託給第三人重組,否則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立即終止與第三人的委託關係,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本協議所對應融資金額的30%作爲違約金。

第7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7.1對於受託管理與重組的資產,乙方應按照債權資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協議約定進行重組。

7.2乙方應盡責、勤勉的進行債權管理及重組。

7.3轉委託:爲標的資產的管理和重組,從甲方、乙方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乙方可將部分事項委託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其他中介機構或個人等)代爲完成相應工作,無需就轉委託事項另行徵得甲方、乙方同意,業務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8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應賠償由此給相對方造成的所有直接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該方爲此支付的合理訴訟費、公證費、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及處理糾紛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同時,違約方每違約一項應當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資產重組服務協議 篇3

合同編號:

本《資產管理服務合同》(“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擁有標的資產(定義見下),乙方具備管理相關資產的經驗和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管理資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標的資產交付及管理服務

1.1標的資產。甲方委託乙方管理運營的房屋(含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位於:(詳見附件一)。

1.2資產管理。甲方授權乙方對標的資產進行經營出租。乙方爲甲方提供資產管理服務(詳見附件二)。

1.3管理期間。本協議管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若甲方晚於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日將標的資產交付乙方,則管理期間應順延相應天數。

1.4管理週期。每個履約年度加上該年度甲方承受的空置期(空置期概念見本合同 2.2 條)。

1.5交付時間。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即年月日交付標的資產,雙方應當簽署《標的資產交割清單》(詳見附件三),視爲雙方對標的資產有效交付及交付狀態的確認。

第2條 標的資產收益及費用結算

2.1 預期收益。雙方經評估後一致認爲,標的資產依據市場行情預期合理收益爲 元/月,從第 個管理週期起每個管理週期遞增 %(適用管理期間爲三年以上合同)。

2.2空置期。在管理期間內,因爲裝修、尋找客戶、客戶更換空檔期、房屋維修等原因導致的空置期,甲方同意承受如下相應空置期間:首個管理週期天,次個管理週期起每個管理週期天,空置期於每個管理週期起始

日先行扣除,甲方同意空置期不取得收益。

2.3實際收益。乙方運營標的資產所實際代收的租金爲實際收益。乙方應根據本協議規定在每個結算週期結束後從實際收益中扣除乙方應得的增值收益分成及各項甲方應付費用,將剩餘收益部分支付給甲方(“甲方應得收益”)。

2.4增值收益。乙方管理標的資產所代收的實際收益高於預期收益之差額爲增值收益。

2.5增值收益分成。鑑於乙方管理標的資產爲甲方提供相應的增值服務及綜合服務(詳見附件二),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下述費用:

(1)增值服務費。單個結算週期內產生的增值收益,甲方同意將該結算週期內增值收益的 70%作爲增值服務費支付給乙方。

(2)綜合服務費。針對綜合服務,甲方可做如下選擇:□同意接受乙方提供的綜合服務,甲方同意將單個結算週期內產生增值收益的 30%作爲綜合服務費支付給乙方。□自行完成相應綜合服務,甲方不必另行支付綜合服務費。

2.6服務質量保證金。管理期間內,乙方應盡勤勉義務運營標的資產。乙方應於合同簽署後交付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等同於首個結算週期預期收益的服務質量保證金,共計元。如遇管理週期預期收益上調,則服務質量保證金隨之增長,增長之差額乙方有義務補足。如標的資產實際收益低於預期收益的,甲方有權在每次結算時從服務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低於預期收益的部分,一旦發生扣除的情形,乙方應當隨時補足。本協議最後一期結算時,雙方同意以剩餘保證金抵扣乙方應付款項,如上述抵扣後保證金有剩餘,甲方應在當期付款期限內將餘額返還乙方。日始計收收益,每個履約年度內每□1□3□6□12 個月爲一次結。

2.7結算方式。雙方認可自年月

算週期,如遇需扣減業主承諾承受的空置期的,則空置期間不計算在結算週期內,每個結算週期最後一日爲本期的結算日,最後一次結算日爲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本協議項下首個結算日爲 年 月 日。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涉及需要支付的收益及費用應在每個結算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支付其應得收益,若賬戶信息發生變更,應至少在當期結算日前提前 5 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收款賬戶非甲方自有賬戶,則應提供授權委託書(委託書需公證或者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對國家稅法規定應當由甲方繳納的有關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2.8付款免責。發生如下情況,乙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1)甲方未如約通知乙方其收款賬戶的變更(2)甲方未在合同簽署日前提供甲方的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明等相關文件(3)銀行系統原因導致款項未能在約定期限內付至甲方(4)其他非乙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甲方應得收益的。乙方在上述相關障礙消除後的 5 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甲方應得收益。若最後付款日爲國家法定節假日,則付款日相應順延。

第3條 標的資產的裝修改造及維護

3.1標的資產的裝修改造。管理期間內,甲方同意乙方對標的資產進行任何必要的裝修、改造及不定期對標的資產進行一定程度的翻新。同時,甲方將配合乙方辦理裝修改造所需的一切手續、審批、許可或文件。甲方認可並接受乙方對標的資產裝修改造的標準和規格,不得以不接受該標準和規格爲由,單方面解除合同。

3.2乙方新配置設施。

(1)管理期間,乙方會爲標的資產購置新的設備、設施或用具(“新配置設施”),新配置設施的所有權爲乙方所有。在管理期間,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新配置設施的毀損,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賠償。

(2)合同到期或解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新配置設施的折舊費,乙方應將相應配置設施交由甲方代爲處置。

(3)鑑於乙方合作裝修配置供應商費用結算、票據開具特點決定乙方無法爲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裝修及新配置設施提供單獨票據。雙方認可,本協議第 3 條涉及費用的具體金額以乙方提供的相關數據爲準。

第4條 標的資產的維護

4.1甲方的維修責任。管理期間,甲方按照附件四的維修範圍承擔維修責任。發生需要甲方維修情形後,乙方向甲方發出維修通知。甲方應於通知送達後 24 小時內完成維修、替換或者其他解決方案。

若甲方未能於通知送達後 4 小時內回覆或 24 小時內未解決問題,則乙方有權進行相應處理,但對於維修費用不超過 200 元或情況緊急之情形,乙方可自行維修並及時告知甲方。上述產生的`相應費用乙方有權在結算時從甲方應得收益中扣除。

4.2乙方的維修責任。管理期間,乙方按照附件四的維修範圍承擔維修責任。

4.3維修基金。標的資產類型爲精裝房或老舊房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標準爲 300 元/年的維修基金(維修項目見附件四)。該維修基金承保 3000 元/年的維修費用,超出部分乙方有權從應向甲方支付的應得收益中扣除。

4.4標的資產的統一改造。管理期間,如果標的資產所在小區統一改裝基礎設施(包括但不限於供水、供電、供氣設備及管道改造等),甲方應當配合,由上述原因導致標的資產無法正常使用,甲方同意不收取相應期間內的各項收益,由此所發生的改裝費和設施設備添置費,均由甲方承擔。

4.5標的資產損毀及致害。管理期間,若標的資產非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毀損或人身傷害等,乙方可選擇先行處理,並及時告知甲方。若乙方因此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或協助向責任人追償。對於應由甲方承擔的賠償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甲方的收益中扣除賠償款,不足部分,可向甲方追償。

第5條 雙方權利義務

5.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代表甲方運營出租標的資產,簽署與資產管理有關的合同(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租賃合同等);處理管理期間發生的糾紛(包括但不限於與使用標的資產使用人開展洽商和/或追究其違約、侵權責任或參與相關的訴訟),非因乙方或資產使用人原因而使標的資產遭受來自第三方的侵害時所發生的糾紛由甲方自行處理。

(2)甲方承諾對標的資產擁有完整的合法有效的所有權、使用權和處分權,並有義務繳納與標的資產有關的應當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保證在整個管理期間內標的資產能夠正常使用,不受干涉。如發生任何第三方的干擾事件,甲方應及時溝通。甲方不按時繳納上述費用,乙方有權從甲方收益中扣除代爲繳納,以保證標的資產正常使用。

(3)管理期間,甲方會配合乙方辦理經營標的資產所需的一切手續、審批、許可或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協助乙方爲非北京籍的資產使用人辦理暫住證、居住證等手續。

(4)由於標的資產本身原因導致資產使用人或第三人遭受到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責任;資產使用人使用期間的其他人身安全問題,根據“誰導致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責任。

5.2乙方權利義務

(1)管理期間,乙方有義務提供給甲方合同約定的管理服務,收取相應的費用。

(2)管理期間,乙方承諾妥善管理標的資產,因乙方重大過錯而致使標的資產毀損、滅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簽署、交付、履行本合同不應當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益,且乙方承諾已經爲簽署、交付和履行本合同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權、許可、同意等。同時,乙方在管理期間不佔用甲方在標的資產上的入學名額。

第6條 合同解除及續期

6.1雙方協商解除。管理期間內,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6.2違約解除權。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a)延遲交付標的資產達 15 個工作日的;或交付的標的資產不符合合同約定、隱瞞標的資產重大瑕疵或交驗時無法發現的重大隱患(包括但不限於防水層不合格)及其他影響乙方經營標的資產的重大事件的(包括但不限於標的資產內發生過的非正常死亡事件等);

(b)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因甲方或其他與甲方有關的任何第三方的行爲,影響乙方對標的資產進行管理的或資產使用人使用的;

(c)未經乙方同意,將標的資產擅自委託給第三方管理或者擅自處分標的資產的;

(d)其他可能妨礙或影響乙方對標的資產進行管理或第三方正常使用標的資產的情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a)遲延支付當期甲方應得收益達 15 個工作日的;

(b) 乙方對本合同構成了嚴重違約,且在甲方催告後的 15 個工作日內仍未能糾正違約行爲,致使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經不可能或不公平的;

(c)明知資產使用人在標的資產內從事刑事犯罪活動而不採取措施的。

6.3合同提前解除的收益結算。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自甲方申請解約後首個資產使用人解約之日起至合同最終解除之日止,甲方收益不再適用第 2.6 條的預期收益補償,此期間內甲方的收益=(甲方申請解約後首個資產使用人解約之日起至合同最終解除已經歷的日曆天數-標的資產此期間實際發生的空置天數)×日預期收益。

6.4管理期間續期。本合同屆滿日前十二個月,雙方應協商續約事宜。雙方均同意續約的,另行簽署協議。如雙方不續約的,管理期間屆滿後甲方給予乙方三日的免費騰退期。如因客觀原因不能如期騰退房屋,甲方同意另行給予乙方不超過一個月的騰退期,但乙方應當支付資產佔用費。資產佔用費=實際佔用日×日預期收益。

6.5標的資產返還。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標的資產。已經裝修拆除部分不恢復原狀,新配置設施替換前的甲方設施不再返還;甲方認可其提供的固有裝修的老化折舊。甲方應在本合同到期日、解除日或者騰退期屆滿日與乙方辦理合同解除及物業交割等相關手續,如甲方未在約定日期與乙方辦理前述手續,則乙方有權在上述日期屆滿之日起將房屋按當時狀況進行封存,如封存日之後房屋出現物品丟失、損壞或產生其他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7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7.1一般違約責任。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立即糾正其違約行爲,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7.2甲方違約責任。甲方違反本合同 6.2(1)約定導致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等額於雙倍月預期收益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包括並不限於如下賠付項目):

(1)裝修損失費。標的資產的裝修費用×(管理期限內未履行天數/管理期限總天數)

(2)新配置設施損失費。爲標的資產的購進傢俱或家電的配置價格×(管理期限內未履行天數/管理期限總天數),其中配置費用以《標的資產配置單》中確定的項目和費用爲準。

(3)甲方向資產使用人支付的違約金。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而導致的乙方向資產使用人支付的違約金以及賠償金。(4)寬帶損失費。當期已繳納寬帶費用×(乙方當期已繳納寬帶費用的管理期間內未履行天數/乙方當期已繳納寬帶費用的總天數)。

7.3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違反本合同 6.2(2)約定導致甲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等額於雙倍月預期收益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7.4爭議解決。因解釋和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處理。

第8條 其他

8.1合同履行期間如需出具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於郵寄送達、電子郵件、手機短信、以及乙方向乙方在其網站中爲甲方開設的私人空間發送通知等方式)做出,具體送達日期爲:郵寄送達以信函發出後的第 2 個工作日爲準,電子郵件以到達對方服務器時間爲準,手機短信及網站通知以達到對方設備時間爲準。

8.2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後生效,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簽署方式。上述合同及變更、補充協議的簽署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在電子文本上進行電子簽章形式。

8.3本合同涉及租金、定金、違約金、賠償等費用的金額計算規則時,金額存有小數的,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以下無正文)

有鑑於此,本協議已由以下雙方親自或經其授權代表有效簽署。以昭信守。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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