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辯狀範本(律師精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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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辯狀範本(律師精選) 篇1

答辯人:

民事答辯狀範本(律師精選)(通用3篇)

地址:

被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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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20__年5月29 日,答辯人因收到四川市順慶區人民法院轉來——四川XX房地產開*有限公司關於“判令被反訴人支付因違法阻攔反訴人鋪設天然氣管道導致反訴人改變原設計方案而造成的損失20000元”一案,現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四川XX房地產開*有限公司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反訴請求。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未見到所謂的“城市首座項目原鋪設天然氣管道的設計方案”, 四川XX房地產開*有限公司也未事先書面告知答辯人或城市印象業主大會,更不用說,此方案能否獲得通過

二、“城市印象”小區六百多戶住戶,天然氣管道已按照小區戶數計算輸氣管徑,並已定型管徑。天然氣等能源利用配套設施在業主購置商品房時已向天然氣公司(其費用已由四川泰合房地產開*有限公司代收)購買天然氣使用權。“城市印象”小區規劃區域內的用天然氣等附屬設施自然屬於業主共有。

三、如果1000多戶的“城市首座”小區要到我小區開天然氣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徑輸送的天然氣管道,小區生活用天然氣壓力必定有影響(因定型管徑輸送的天然氣未增壓)。這與《民法典》第九十二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的規定相違背。

“城市首座”小區最終借道“城市印象”小區23幢旁在市政主天然氣管開接口分流或接生活用天然氣管道,對我小區的用氣質量影響相比較小,答辯人並給予方便。這符合《民法典》第八十八條(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築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築物的,該土地、建築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的規定。

四、在社區居委會和答辯人建議下,要求天然氣公司負責人書面承諾公示於我小區:“城市首座”小區要到“城市印象”小區開天然氣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徑輸送的天然氣管道後,承諾確保今後 “城市印象”小區天然氣用戶每天高峯用氣壓力無影響或正常使用,答辯人的合理訴求,天然氣公司一直不發佈承諾書公示於小區。

五、依據《民法典》第七十六條和《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其中,決定第(七)項 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事實上,過十分之一的業主民意同意都沒有,更不用說書面表決過半業主同意“城市首座小區要到城市印象小區開天然氣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徑輸送的天然氣管道”。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爲:城市印象小區業委會或業主大會對此事不但未違法,而且是維護了法律的尊嚴,更不用說承擔什麼損失費用或訴訟費用。

此致

XX市順慶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XX市順慶區城市印象業主委員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份。

民事答辯狀範本(律師精選) 篇2

答辯人:,男,歲,族,省市人,現住。

答辯人因 訴我離婚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爲原、被告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離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戀愛,有感情基礎;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愛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處。

答辯人認爲原告在訴狀是談到的夫妻經常吵架,不是事實,吵架不是沒有,但一沒有經常吵,二沒有影響到夫妻感情。

此致

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民事答辯狀範本(律師精選) 篇3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被告)就原告_________起訴與我離婚一案作如下答辯:

請求事項: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本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原告相識並同居,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婚生一男孩取名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登記結婚,直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不辭而別後至今未歸。期間兩人感情一直很好,孩子也十分可愛,本以爲自由相愛的夫妻能夠相守一生,沒想到原告與我共度________年就突然提出與我離婚,讓我很難接受。

首先,夫妻融洽,感情沒有破裂。________年____月我和原告在______打工相識,一見如故,不久同居,期間我們的婚姻曾遭到岳父母的堅決反對,而原告堅定意志,與我相親相愛。爲了使岳父母對我改變看法,從而接納我。我的誠實和勤勞最終得到了岳父母的認可。原告與我結婚時已是______歲的成人,有着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如果說當初與我同居是草率,那麼同居________年後就不可能再次草率同意與我結婚並把她的戶口從孃家遷到我家來。原告是______文化,我是______文化,在思想和認知能力諸方面我只會強於原告。我自知家境清貧,能有相愛的妻子和可愛的兒子,十分滿足和珍惜,日常生活中對原告也是格外呵護和謙讓。共同生活的________年裏,我和原告不但沒有吵過架,更沒有發生過毆打,鄉鄰都可爲證。我們也沒有經濟上和感情上的矛盾,何必憑藉一時衝動,執意離婚,遺恨終生。原告說與我夫妻關係惡化,感情破裂無事實依據。相愛夫妻,無緣無故豈能說散就散。

其次,夫妻離婚,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這是人所皆知的道理。我和原告婚生的孩子______快______歲了,活潑可愛,我們如果離婚,必將迫使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面對繼父或繼母,這對孩子的心理健康是極爲不利的。爲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我和原告不能離婚。

最後,原告與我一旦離婚,我們的良心將受到永久譴責和不安。原告在孩子出生______歲多,且患有嚴重感冒的時候,就拋夫棄子不辭而別,對孩子未盡義務,現在又幹脆提出離婚拋棄孩子,這給孩子心靈上的打擊是致命的。都說可憐天下父母心,在孩子最需要母愛的幼小年齡,原告離開自己的骨肉,如何能夠心安理得原告自從離開孩子,我既當父又當母,特別是原告剛離開幾個月的期間,孩子想媽,成天哭鬧不止,我爲了帶好孩子,整天累得心力憔悴,無法掙錢養家。孩子受到了委屈,我也感到對不住孩子,我責備自己沒有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可我又能奈何隨着孩子一天天地長大,孩子對父母的心靈依賴也會一天天地增強,如果父母不能給予孩子應有的愛,孩子就不能健康地成長。爲此,我和原告更不能離婚。原告現在要和我離婚的真正理由,無非嫌我貧窮。窮,是暫時的。我除了貧窮以外,沒有任何不良嗜好,不但勤勞儉樸,而且熱心顧家。我和原告都還年輕,孩子還小,憑藉我勤勞的雙手,我有信心讓目前的貧窮面貌在不久的將來成爲歷史,使原告過上幸福生活,使這個三口之家變得和諧溫馨。況且婚姻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的,並非與貧富有關。既然我們千里有緣,相親相愛並已經結婚生子,就應共同面對暫時的貧窮,攜手共創美好未來。綜上,懇請法院說服原告,曉__以理,動之以情,看在孩子的份上,體諒一個誠實可靠有責任心的丈夫,不要離婚,給孩子一個完整溫暖的家。

此致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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