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答辯狀格式(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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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答辯狀格式 篇1

答辯人:

二審答辯狀格式(精選3篇)

被答辯人:

答辯人因離婚糾紛一案,對被答辯人不服(20xx)##初字第###號判決,提出如下答辯:

答辯請求

1、請求依法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2、就雙方爭議的房產依法裁判。

事實與理由

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正確,判決雙方離婚符合法律規定。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經人介紹認識,認識後不長時間就以購房爲目的倉促登記結婚,婚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及雙方家人之間一直矛盾不斷,使得雙方無法和諧相處,###年##月份被答辯人起訴離婚,當看到達不到霸佔財產的目的後,於####年##月份主動撤回起訴;事後因雙方確實沒有感情,答辯人於####年##月份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於####年##月份再次起訴離婚,且雙方分居達##年之久,互不往來,由於被答辯人自###年初私自更換樓房的鑰匙,使答辯人有家不能回,足以認定雙方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二、答辯人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也不屬於國家事業單位人員,自從國中畢業後先後從事過保安工作,做過營銷工作,換過多個工作單位,屬於社會勞務人員,沒有固定的工作及固定的工資收入,且現今在農村家中居住。

三、一審法院審理程序合法。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4條之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被答辯人所提供的證據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46條規定可以延期審理的法定要件,且該抗辯方式被答辯人在以前庭審時多次應用,即造成了司法資源的浪費,同時也給答辯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四、一審法院開庭審理時,答辯人就雙方爭議的位於###市房產的《購房合同》提交給法庭,足以能認定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理應在一審判決時一併處理,但一審法院卻以爭議財產無法查清爲由拒絕裁判,在此答辯人申請二審法院就爭議的共同財產一併裁判。

綜上,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正確,程序合法,應駁回被答辯人的上訴請求;同時答辯人要求就雙方爭議的財產採取適當的方式一併裁判。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二審答辯狀格式 篇2

答辯人:__,女, 年 月 日 生,戶籍地: 身份證號碼:

答辯人因與上訴人__離婚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上訴人的上訴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駁回。

(一)上訴請求1應予駁回。

(二)上訴請求2應予駁回。

(三)上訴請求3應予駁回。

(四)上訴請求4應予駁回。

二、下列財產,一審不予處理或錯誤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中院予以糾正。

1、被上訴人用於購買__房產的__萬元婚前存款;

2、__房產裝修款__元;

3、__汽車;

4、上訴人貸款炒股轉走的現金__元。

三、由於時間變化,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已經發生變化,列舉如下:

1、__房產貸款,現貸款餘額本金是__元,利息是__元,罰息是__元,訴訟費預計支出是__元,合計此套房產負債爲__元;

2、__銀行貸款,現本息餘額是__元。

四、根據事實,請求中級法院依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如下認定:(按一審判決書的認定順序)

1、認定被上訴人的婚前財產爲__房產一套和現金人民幣__萬元;(判決書第__頁第__行,維持一審認定)

2、認定__房產繫上訴人出售__房產的房款所購買;(判決書第__頁倒數第__行,維持一審認定)

3、認定被上訴人出資婚前存款__萬元購買__房產;(依據證據,重新認定)

4、認定被上訴人用出售__房產的房款裝修__房產;(依據證據,重新認定)

5、認定上訴人非法轉移現金__元;(判決書第__頁第__行,依據司法解釋,重新認定)

6、其餘認定不變。

綜上所述,上訴人的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駁回。

一審有關事實認定錯誤,處理不當,應予糾正。

請求中院查明事實,作出正確的判決。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二審答辯狀格式 篇3

答辯人(原審原告)李,女,x年11月22日生,漢族,原**縣啤酒廠下崗職工,住**縣中心小區號.

答辯人因與上訴人離婚二審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本案事實

冀B477—掛60車是答辯人與上訴人共同出資以及向銀行借部分款購買的,上訴人是向銀行借款的借款人,答辯人在借款人配偶意見一欄中籤字予以了同意。借款後,上訴人與答辯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償還了全部借款本息,於x4年6月2日全部還清,以上事實有《中國建設銀行汽車消費貸款申請書》、《中國建設銀行汽車消費借款合同》、消費貸款汽車經銷商——唐山市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汽車隊證明、償還借款本息的24份收據以及借款所購車輛的掛靠車隊——唐山xx集團有限公司特種貨物運輸分公司與上訴人簽訂的《特種運輸車輛融資經營協議》爲證。x4年銀行借款本息已還清後,上訴人起訴與答辯人離婚,上訴人積極僞造證據,並轉移、擅自變賣雙方夫妻共同財產——車輛,僞造債務,虛構與他人合夥,企圖侵佔答辯人的財產,將財產全部據爲己有,以上事實有上訴人x4年8月1日《靠掛車輛轉讓申請》、買方田賣方上訴人證明人胡隊長x4年12月6日所寫買賣車輛《證明》以及上訴人提供的僞證可以證實。

二、上訴人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品德不好。

上訴人提供僞證是其品德不好的又一表現,上訴人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品德不好,有李寫給上訴人的8封信件、上訴人寫給李2封信件、上訴人寫給答辯人的1封信件、女兒周寫給上訴人的二封信件、上訴人與趙通話的記錄、趙照片、周證明、艾證明、曹證明以及張 證明可以證實。

三、原審法院不認定上訴人提出的汽車爲與他人合夥購買是正確的。

上訴人在原審中關於車輛的證人均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證人與所證事項有利害關係,證言明顯虛假,自相矛盾,無書面合夥協議,又沒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證明有口頭合夥協議,更沒有答辯人同意他人合夥的證據,與答辯人提供的書證相矛盾,原審法院不認定上訴人提出的汽車爲與他人合夥購買是完全正確的。

綜上所述,原審判決第三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建議二審法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第三項,並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僞證責任。

此致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x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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