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防用品管理制度(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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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防用品管理制度 篇1

勞防用品管理流程

勞防用品管理制度(精選3篇)

1.目的:爲樹立公司形象,統一着裝,對勞防用品,工作服訂購、發放、回收、更換及穿着實施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公司上海區域員工。

3.權責

3.1總務部前臺負責公司職員勞防用品、工作服的訂購、發放、回收及更換;

3.2總務部前臺對工作服的發放、回收登記按部門統一歸檔;

3.3總務部負責監督及檢查本制度執行情況。

4.勞防用品領用、穿着規定

4.1勞防用品的發放,必須是本公司的正式調入職工和已正式辦理了招工手續的合同制職工。

4.2新入職員工在辦好入職手續後,拿人事部辦理的工作牌到總務部前臺領用。

4.3全體員工上班着裝須按規定的服裝配置統一配套,不能將工作服隨意搭配穿着。

4.4全體員工上班須佩戴工作牌,相應崗位着裝一致,凡違反者,一律按《員工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4.5勞防用品穿着應做到整齊潔淨,不得露胸或披掛;男生襯衫必須束於褲腰內,不得將領帶拉開,女生不得穿拖鞋上班。

4.6工作服着裝時間爲每週除週末之外的正常上班時間,遇週末可穿休閒服裝。

4.7休息日或節假日在服務現場值班的工作人員,需穿着工作服。

4.8夏季換裝時間爲每年5月初;冬季換裝時間爲每年9月初。因氣候變化提前或推遲換裝時,由總務部負責書面通知各部門。

5.勞防用品的更換時間及報廢處理

5.1勞防用品的更換由領用人(或部門文員)在系統內跑申請後,在每週二或週五到總務部前臺領用。

5.2勞防用品更換期限到期,可拿舊的勞防用品到總務部前臺處更換;也可根據工種的不同,對勞防用品使用破損程度着情考慮更換,但必須通過部門主管審批同意。

5.3離職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時,必須先將勞防用品退還至總務部前臺,由總務部前臺簽字確認後,再找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

5.4離職人員退回的勞防用品,由總務部前臺根據新舊程度,統一整理調往洗衣房進行清洗,清洗回收後,按類別、大小號碼分類分開整理疊放,作再週轉發放使用。

5.5總務部前臺負責對分公司各類報廢勞防用品進行回收及處理。

6.勞防用品穿用時限

6.1勞防用品的穿用時限,依《各崗位勞防用品配置及穿用時限表》爲準;

6.2勞防用品如未達到穿用時限遺失或故意損壞者:穿用不滿三個月,按全額交納服裝工本費;穿用滿三個月,不滿一年者,按50%交納服裝工本費。

7.勞防用品的訂購、驗收與保管

7.1夏裝訂購時間爲每年的4月初,訂量在平時訂量的3倍;冬裝訂購時間爲每年的8月初,訂量在平時訂量的3倍。

7.2總務部前臺每月負責各部門勞防用品需求量確認,訂購,驗收及分發工作;勞防用品驗收時需注意質量,圍裙要長過膝蓋,對不符合要求偷工減料的物品一律拒收。

7.3總務部前臺對各類工作服按不同工種進行分類、編目,並註明工作服尺碼、顏色、領用人員崗位、季節類別等情況,並登帳入冊,每月28號前對各類勞防用品予以清查盤點及訂購。

8.勞防用品---工作服制作

8.1工作服的製作由採購部統籌招商承製。

8.2按員工實有人數加制10%至15%以備新近人員使用。

8.3每一位員工按每年制發夏冬服各一套爲限列入年度預算。

各崗位勞防用品配置及穿用時限表見附件:

各崗位勞防用品配置及穿用時限表

崗位名稱

季節類型

着裝配置

領用數量

單價/元

使用時限

備註

總管理處職員及各單位一級主管

夏季

女生

粉色短袖

2件

60

2年

深藍色職業裙

2條

60

2年

男生

白色短袖

2件

55

2年

深藍色長褲

2條

70

2年

春秋冬季

女生

西服上衣

1件

200

2年

340元1套(含2條褲子)

粉色長袖

2件

70

2年

深藍色長褲

2件

70

2年

男生

西服上衣

1件

230

2年

370元1套(含2條褲子)

白色長袖

2件

58

2年

深藍色長褲

1條

70

2年

四季配置

男生

領帶

1條

自配

保安

夏季

藍色短袖(保安服)

3件

28

2年

春秋冬季

藍色長袖(保安服)

2件

32

2年

深藍色外套(保安服)

1件

60

2年

四季配置

保安帽

1頂

25

2年

深藍色領帶

1條

10

2年

深藍色西褲

1條

自配

總部保潔員、司機

夏季

藍色短袖

2件

28

2年

春秋冬季

綠色長袖夾克衫

2件

40

3年

電工

夏季

藍色短袖

3件

28

2年

春秋冬季

綠色長袖夾克衫

2件

40

3年

便利店店長

夏季

白色短袖

2件

35

2年

深藍色西褲

1條

70

2年

春秋冬季

白色長袖襯衫

2件

35

2年

西服上衣

1件

140

2年

深藍色西褲

1件

70

2年

四季配置

深藍色領帶

1條

10

2年

便利店店員

夏季

紅色短袖T恤

2件

18

2年

春秋冬季

紅色長袖T恤

2件

20

2年

紅色棉絨外套

1件

35

2年

美容美髮技師

夏季

藍色短袖襯衫

2件

18

2年

春秋冬季

藍色長袖襯衫

2件

18

2年

四季配置

深藍色領帶

1條

10

2年

美容美髮髮型師

夏季

黑色短袖

2件

55

2年

春秋冬季

黑色長袖

2件

58

2年

四季配置

黃色領帶

1條

15

2年

生產主管、倉管

夏季

藍色短袖

2件

28

2年

春秋冬季

綠色長袖夾克衫

2件

40

3年

四季配置

藍色帽子(發完爲止)

1頂

1年

堂吃供餐人員與外送供餐人員

夏季

紅色短袖T恤

2件

18

2年

春秋冬季

紅色長袖T恤

2件

20

2年

四季配置

藍布圍裙

2件

16

1年

長要超過膝蓋

紅色帽子

1頂

9

1年

白色水鞋

1雙

33

1年

僅堂吃供餐領用

靜電鞋

1雙

15.8

1年

僅外送人員領用

深藍色長褲

1條

自配

廚師、幫廚、切配工、蒸飯工、麪點工、保潔工、洗碗工

夏季

白色工作服套裝

2套

42

2年

白色網帽

2頂

5

1年

白色防水圍裙

2條

5

半年

長要超過膝蓋

白色水鞋

1雙

33

1年

勞防用品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用於本廠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和管理。爲保障員工安全生產,加強勞動保護,合理使用勞防用品。

2、適用範圍及責任人(部門):本廠安保科、廠辦部、各部門車間使用人員。

3、內容:

3.1各類勞防用品由單位統一購買並進行管理,由廠長辦公室集中發放,發放部門要建立個人領用卡(或檔案),領用者要在卡上簽名。

3.2購買勞防用品要本着實用、耐用的原則,切實起到保護職工健康的`作用。

3.3全體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保持清潔、整齊,樹立單位良好形象。各部門主管領導必須隨時檢查所在崗位人員勞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況,對不正當使用行爲,經教育不改正者,予以處罰。

3.4勞防用品是保障員工健康安全的維護品,生產崗位必須嚴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勞防用品,不得將勞防用品變爲非勞動保護用品和個人生活用品。

3.5如遇特殊情況,需用特殊勞防用品時,使用部門要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後配置。

3.6生產部根據崗位不同或崗位調整情況,在規定的範圍內,靈活掌握髮放崗位及標準。

3.7新入廠員工試用期滿後可享受勞防用品,離職或被辭退員工要將崗位原用勞防用品上交,辦好各項交接手續後方可離廠。

3.8勞動防護用品大部分實行期限管理,使用期限由安保科根據勞防用品性質和崗位情況確定,在規定期限內需要換的由部門提出,安保科同意,廠長室批准方可更換。

3.9對於因工作特殊或搶險、救災後,勞保用品損壞、丟失或失去其應有功能的,本人可以提出申請,主管領導簽證,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可以提前報廢、補發或更換。

3.10倉庫房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領用手續、規定和標準發放;凡規定以舊換新的物品,一定要交舊換新;凡因保管不善而丟失的物品,按原價及應使用的年限折舊賠償。

3.11購買勞動用品,必須瞭解勞防用品生產單位的資質,不得購買和使用無生產資質單位的勞動防護產品。

3.12倉庫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庫存勞動防護用品的有效使用期限,過期勞動用品應及時處理。

3.13安保科不定期抽查庫存勞動防護用品的情況,檢查情況記入檢查報表。

勞防用品管理制度 篇3

爲了保護xx項目部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與安全,防止發生傷亡事故,加強對員工的個人防護,保證勞動防護用品及時發放,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範圍和原則

1、發放範圍:

1.1從事高溫作業、臨近營業線施工等操作者。

1.2從事有燒傷、燙傷、機械傷害危險操作者。

1.3從事散發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氣體粉塵等有害作業的操作者。

1.4從事腐蝕、潮溼或苦髒崗位操作者。

1.5從事高空作業的操作者。

1.6從事有可能受到電擊、電傷等危險的電氣操作者。

1.7從事有強噪聲作業的操作者。

1.8從事有磨損和油灰等污染作業的操作者。

1.9從事露天作業而必須在雨中堅持生產的作業者。

1.10其他需要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作業者。

2、發放原則:

2.1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2嚴格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發放標準,不得任意擴大發放範圍和提高標準。

2.3禁止將勞動防護用品摺合現金髮給個人,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準轉送、轉賣。

二、發放使用標準

1、發放、使用管理標準,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及單位規定的發放標準執行。

2、新工種、新項目需新增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結合同類單位發放使用標準和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發放使用標準。

三、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規定

1、勞動防護用品,不同工種不同標準,不同條件不同規定,不搞平均主義,充分發按防護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費。

2、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的一項輔助措施,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使用,保證安全。

3、管理人員按管轄的主要崗位標準發給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期限按規定標準執行。

4、臨時工作人員的'防護用品按同類工種標準執行。

5、進入生產現場從事生產作業,必須認真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6、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按從事本崗位的實際生產時間計算,期滿時以舊換新。

7、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要專人保管。

四、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部門職責

1、安全管理部門

1.1對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款式、標準及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2根據國家、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鐵六局集團電務工程有限公司行業規定標準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修訂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發放標準和管理辦法。

1.3如發現質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權指令停止發放和退回。

1.4項目經理負責對領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審批。

2、物資採購部門

2.1必須採購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

2.2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計劃採購需報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審批同意方可採購。

3、材料供應部門

3.1要認真按勞動防護用品標準、規格、款式、質量要求對入庫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不符合標準不準入庫和發放。

3.2發現勞動防護用品質量不合格時,要報安全管理部門及時進行處理。

3.3對庫內勞動防護用品要認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項。保持良好通風,防止勞動防護用品損壞。

4、財務部門

4.1按主管部門提出的季度勞動防護用品的預算計劃,及時提供勞動防護用品經費。

4.2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專款專用臺帳。

5、其他部門

5.1綜合辦負責提供工種及人數,對改換工種人員辦理手續,並通知安全管理部門。

5.2技術部門負責新工藝、新工種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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