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行作業管理制度(精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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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作業管理制度 篇1

1.0目的

運行作業管理制度(精選4篇)

規範消防系統運行管理工作,確保消防系統隨時處於良好運行狀態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部轄區內各類消防系統的運行管理

3.0職責

3.1管理處主任負責消防系統設備運行管理的監督、統籌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負責消防系統設備運行管理的業務督導工作。

3.3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消防系統設備的運行管理。

3.4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員負責具體實施消防系統設備的運行管理工作。

4.0程序要點

4.1運行監控

4.1.1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員24小時對消防主機、消防聯動櫃、動力配電箱、滅火顯示器、防火放盜閉路電視等設備進行監控。

4.1.2運行監控內容:

a)消防主機顯示屏是否顯示“system normal”(系統正常);

b)消防主機是否正常(正常時i=1.2a,u=25v);

c)“運行”和“電源”燈是否亮,不亮時查找線路接頭有無鬆動,如鬆動應緊固;

d)巡視噴淋泵和消防泵管網系統,查看接口有無鬆動(鬆動時給予緊固),油漆是否脫落(脫落補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動作;

e)“故障”燈是否亮,燈亮時證明出現故障,立即到現場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號燈是否亮,燈亮時立即通知機電維修電工查看水位加水;

g)“破波燈光”信號是否亮,燈亮時到樓層查看破波報警原因;

h)監看閉路電視畫面是否清晰,出現故障時及時通知機電維修部維修;

i)巡視“1211”固定式滅火系統管網接口,緊急按鈕,讀出壓力錶指針數據,發現重量減輕時應進行密封、緊固、更換充氣,消除防火區的一切雜物;

j)設備有無出現燒焦、異味、異常聲響;

k)測試“試燈”鍵,試燈1--2秒鐘,發現有信號燈不亮,應查明原因給予更換。

4.1.3在運行監控中發現有不正常情況,應進行登記,同時報告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組長,並進行整改。

4.2異常情況處置

4.2.1當消防主機出現異常情況(如水浸入),應立即切斷供給消防主機的主電源和備用電源,以免引起相關聯動裝置啓動而造成消防主機部件燒燬.

4.2.2當配電箱線路發生短路(過負荷)起火時,立即關掉相關設備的電源,迅速用乾粉過'1211'滅火器撲滅.

4.3機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室內(巡查、檢修人員除外),若須進入,須經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同意,並在當值消防員允許的情況下方可進入,但時間不宜超過5分鐘。

4.3.2當值消防員每班打掃室內衛生,擦拭設施設備,始終保持地面、牆壁、設備無積塵、無油漬、無污物、無蜘蛛網,光亮整潔。

4.3.3室內嚴禁存放一切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但應配備兩瓶“1211”或乾粉滅火器。

4.3.4室內禁止吸菸。

4.3.5室內應當通風良好,光線足夠,門窗開啓靈活,防小動物設施完好。

4.3.6室內必須保持24小時監視消防系統,暫時離開時,需呼叫附近保安員或班組長暫時替換,並交待值班注意事項,但不得超過10分鐘。

4.4交接班要求

4.4.1交接班時應:

a)進行外觀巡視各類系統,查看各類系統是否處於正常運行狀態;

b)按操作鍵查看消防主機內容有無改動,有無增刪操作員姓名,密碼是否改動、正確。

4.4.2出現下列情況不接班:

a)上一班情況未交待清楚;

b)記錄不正規;

c)消防主機無法進入操作功能;

d)室內存

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e)設備上積塵未除盡,有水杯、腐蝕品;

f)地面不乾淨、不整潔;

g)檢查物品不齊全;

h)故障正在處理中或未處理完畢,應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接班人協助(在值班幹部允許時,交班人方可下班)。

4.5資料保存與審覈

4.5.1消防員應對每班次運行情況做好記錄。填寫(消防系統監控記錄表》,交接班時檢查各系統均正常後,雙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記錄表》上簽字確認。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監督填寫運行監控的各類記錄,每週星期日將用完的記錄本收到辦公室歸檔保存,保存期3年。

4.5.3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每班次交接均應對每個消防中心的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記錄表》上籤署巡查意見,最後右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簽署審覈意見。

5.0記錄

5.1《消防中心交接班記錄表》

5.2《消防系統監控記錄表》

6.0相關支持性文件

6.1《消防系統操作標準作業規程》

6.2《消防器材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運行作業管理制度 篇2

物業轄區電梯運行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一、目的

規範電梯運行管理工作,確保電梯良好運行。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管理處轄區內電梯的運行管理。

三、職責

1、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檢查電梯運行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2、機電維修部班組長負責電梯運行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3、電梯管理員具體負責電梯的運行管理。

四、程序要點

1、巡視監控

(1)電梯管理員每天應對小區內所有電梯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視一次。

(2)巡視監控的主要內容如下:

a、曳引電機有無異常噪音或氣味,是否溫度過高(燙手),曳引電機軸承是否需要加註潤滑油,螺栓是否鬆動;

b、減速箱是否需要加註潤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聯軸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無鬆坳;

c、指示儀表、指示燈是否正確,各繼電器、接觸動作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

d、變壓器、電阻器、電抗器溫度是否正常,有無過熱現象;

e、制動器動作是否正常,制動線圈是否過熱,制動輪上是否有油污;

f、曳引輪、曳引繩、限速器、機械選層器、測速機等運行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

g、通訊設施是否靈敏暢通,指示牌、標示牌是否完好,盤車手輪、開閘板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轎廂照明是否正常,廳外轎內指層、指令及指示燈是否正常;

i、廳門及轎門踏板是否清潔乾淨;

j、轎廂和對得導靴油盅油量是否足夠;

k、電梯運行有無異常振動或聲響,舒適感有無明顯變化;

l、開關門有無異常(順暢),轎廂內應急燈是否可靠;

m、底坑限速器、張緊裝置、開關和碰鐵距離是否異常;

n、補償鏈是否有異響;

o、底坑有無積水或髒物。

2、巡視過程中如發現上述情況有不正常時,電梯管理員應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解決。處理不了的總是應及時如實地彙報給機電維修部主管,在主管的協同下加以解決。整改時,應嚴格遵守《電梯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1)發生火災的處置:

a、樓層發生火災時,電梯管理員應立即擊碎玻璃按動“消防開關”使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電梯運行到基站後,應使乘客保持鎮靜,疏導乘客迅速離開轎廂;

b、井道內或轎廂發生火災時,電梯管理員應即刻停梯,疏導科客迅速離開轎廂,世斷電源。用乾粉和1211滅火器滅火控制火勢蔓延;

(2)電梯溼水的處置:

a、當底坑內出現少量進水或浸水時,應將電梯停在二層以上,斷開電梯總電源;

b、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將轎廂停於進水層站的上一層,斷開電梯總電源;

c、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較多時,應立即停梯,斷開電梯電源決開關;

d、發生溼水時,應迅速阻斷漏水源;

e、對溼水電梯應進行除溼處理,如用幹抹布擦拭、熱風吹乾(溫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風(用工廠用鼓風機)、更換管線等。確認溼水已消除,各絕緣電阻達到要求並且試梯運行無異常後,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3)停電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時的因人救援按《電梯困人救援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3、電梯機房管理

(1)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機房,若需要進入,須經機電維修部主管同意,並在值班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機房。

(2)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險物品,機房內應配足消防器材,禁止吸菸。

(3)每週打掃一次機房的衛生,做到地面、牆壁、天花、門窗、設備設施表面無積塵、無鏽蝕、無油漬無污物,油漆完好、整潔光亮。

(4)機房應當通風良好、光線足夠、門窗開啓靈活。

(5)機房應當做到隨進上鎖,鑰匙由當值管理員保管,管理員不得私配鑰匙。

4、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員應準時來接班。

(2)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班人員交代,並查看《電梯運行日記》,檢查工具、物品是否齊全,確認無誤後在《電梯運行日記》表上簽名。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交接班:

a、上一班運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b、記錄不規範、不完整、不清晰;

c、機房不乾淨;

d、接班人未到崗;

e、事故正在處理中或交接班時發生故障,應由交班人負責繼續處理,接班人協助進行。

5、對於電梯運行情況,應完整、規範地記錄在《電梯運行日記》表內,於每月的3號前將上一個月的記錄整理成冊後交機電維修部存檔,保存期爲兩年。

五、記錄

《電梯運行日記》

六、相關支持文件

《電梯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運行作業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規範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管理工作,確保供配電設備設施良好運行。

二、適用範圍

適用與物業部供配電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三、職責

1、工程部主管負責配電設備運行的實施情況。

2、工程部變配電室組長負責供配電設施運行管理工作。

3、變配電室值班電工負責供配電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四、程序要點

1、巡視監控

(1)變配電室值班電工每班巡視兩次高壓開關櫃、變壓器,每兩小時巡視一次;中班巡視三次配電櫃、電容櫃,每週巡視一次落地箱、電錶箱。

(2)變配電室值班電工應按規定的頻次進行檢查、巡視、監控,並把每次所到巡視點的時間記錄在《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日記》上。

(3)巡視內容:

①變壓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處是否漏油,變壓器運行是否超溫(85℃);

②有無異常響聲或氣味;

③各種儀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燈是否正常;

④單相、三相電壓是否在額定值±10%範圍以內,是否超載運行;

⑤各種接頭是否有過熱或燒傷痕跡;

⑥防小動物設施是否完好;

⑦接地線有無鏽蝕或鬆動;

⑧各種臨時用電接駁情況;

⑨各種表示牌、標示物是否完好;

⑩安全用具是否齊全,是否存放與規定位置;

按時開關管轄區域內的路燈、燈飾或噴水池,及時維修好轄區內路燈。

(4)對於巡視中發現的問題,當值變配電室值班電工應及時採取整改措施加以解決,處理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如實地彙報給組長或主管,在組長或主管的協同下加以解決。整改時應嚴格遵守《供配電設備設施安全操作標準作業程序》和《供配電設備設施保養標準作業程序》的相關規定。

2、異常情況處置

(1)觸電位置。發現有人觸電時,當值變配電室值班的.電工應保持鎮靜、保持頭腦冷靜,儘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並進行緊急搶救:

①拉開電源開關、拔去插頭或熔斷器;

②用乾燥的木棒、竹竿移開電線或用絕緣工具(平口鉗、斜口鉗等)剪斷電線;

③用乾燥的衣服或絕緣塑料布墊住,將觸電者脫離電源;

④防止觸電者在斷電後跌倒;

⑤如果觸電者尚未失去知覺,則必須讓其保持安靜,並立即請醫生進行診治,密切注意其症狀變化;

⑥如果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呼吸尚存,應使其舒適、安靜地仰臥,將上衣與褲帶放鬆,使其容易呼吸,若觸電者呼吸困難,有抽筋現象,則應積極進行人工呼吸,並及時送進醫院;

⑦如果觸電者的呼吸、脈搏及心跳都以停止,此時不能認爲其已死亡,應當立即對其進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須連續不斷地進行到觸電者自行呼吸或醫生感到現場救治爲止。

(2)配電櫃自動空氣開關跳閘的處置:

①判斷跳閘原因(短路或過載);

②查清楚負載種類及分佈情況;

③對可疑處逐個檢查,確認故障部位或報告組長/主管,請求支援解決;

④如故障已排除應立即恢復供電。

(3)變配電房發生火災按《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程序》處置。

(4)變配電房發生水浸時的處置:

①視進水情況,拉下總電源開關或高壓開關;

②堵住漏水源;

③如果漏水較大,應立即通知機電處主觀,同時盡力阻滯進水;

④漏水源堵住後,應立即排水;

⑤排幹水後,應立即對溼水設備設施進行除溼處理(如用乾的乾淨抹布擦拭、熱風吹乾、自然通風、更換相關管線等);

⑥確認溼水已消除(如各絕緣電阻達到規定要求),開機試運行,如無異常情況出現,則可以投入正常運行。

3、“市電”停時,當值變配電室值班電工應按《柴油發電機操作標準作業程序》進行巡視監控。從“市電”停到發電機開始供電,規定時間不超過5分鐘。

4、變配電室管理

(1)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機房,若需要進入,須經機電處主管,並在值班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機房。

(2)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機房內應備齊消防器材,並禁止吸菸。

(3)每班打掃一次機房的衛生,每週清潔一次機房內和設備設施衛生,做到地面、牆壁、天花、門窗、設備設施表面無積塵、無油漆、無鏽蝕、無污物,油漆完好,整潔光亮。

(4)機房內應當通風良好、光線足夠、門窗開戶靈活,防小動物設施完好。

(5)對機房都應當做到隨時上鎖,鑰匙由當值班電工保管,值班電工不得私自配鑰匙。

5、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員應認準時來接班。

(2)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班人員交代,並查看《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日記》,檢查工具、物品是否齊全,確認無誤後在《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日記》上簽名。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交接班:

①上一班運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②記錄不規範、不完整、不清晰;

③機房不乾淨;

④接班人未到崗;

⑤事故正在處理中或交班時發生故障,此時應由交班人負責繼續處理,接班人協助進行。

6、當值變配電室值班電工應將供配電設備設施的運行數據(電壓、電流、功率因數、環境溫度、有功用量、無功用量)及運行狀況清晰、完整、規範地記錄在《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日記》表內。變配電房組長在每月的3號之前將上一個月的記錄整理成冊後交機電處存檔,保存期爲兩年。

五、記錄

《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日記》

六、相關支持文件

1、《供配電設備設施安全操作標準作業程序》

2、《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程序》

3、《柴油發電機操作標準作業程序》

4、《柴油發電機運行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運行作業管理制度 篇4

1.0目的

規範中央空調運行管理工作,確保中央空調良好運行。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管理公司轄區內各類中央空調的運行管理。

3.0職責

3.1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中央空調運行管理工作管理的實施情況。

3.2機電維修部組長負責組織實施中央空調的運行管理。

3.3當值管理員具體負責中央空調的運行管理。

4.0程序要點

4.1巡視監控

4.1.1當值管理員每隔兩小時巡視一次中央空調機組,巡視部位包括:中央空調主機、冷卻塔、控制櫃(箱)及管路、閘閥等附件。

4.1.2巡視監控的主要內容如下:

a)檢查線電壓(正常380v,不能超額定值);

b)檢查三相電流(三相是否平衡,是否超額定值);

c)檢查油壓(正常10-15kgf/fm2);

d)檢查高壓(2.5kgf/fm2);

f)冷卻水進水溫度(正常40℃);

h)冷凍水進水溫度(正常10-18℃);

i)冷凍水出水溫度(正常6-10℃);

j)檢查中央空調主機運轉是否有異常振動或噪音;

k)檢查冷卻塔風機運轉是否平穩、冷卻塔水位是否正常;

l)檢查管道、閘閥是否有滲漏、冷凍保溫層是否完好;

m)檢查控制櫃(箱)各元器件動作是否正常,有無異常噪音或氣味。

4.1.3巡視過程中如發現上述情況有不正常時,當值管理員應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解決,處理不了的問題應及時詳細的彙報給機電維修部主管,請求支援解決。整改時,應嚴格遵守《中央空調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4.2異常情況的處置

4.2.1中央空調發生製冷劑泄漏時的處置:

a)立即關停中央空調主機,關閉相關的閥門;

b)加強現場通風或用水管噴水淋澆(應注意不要淋在設備上);

c)救護人員應身穿防毒衣,頭戴防毒面具進入現場,並要求兩人爲一組,確保安全;

d)對於不同情況的中毒者採取不同的方法:

--對於頭痛、嘔吐、頭暈、耳鳴、脈搏呼吸加快者應立即轉移到通風良好的地方去休息;

--如中毒者出現痙攣、神志不清,處於昏迷狀態,應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並送醫院治療;

--如氟利昂製冷劑濺入眼睛,則應用2%的硼酸加消毒食鹽水反覆清洗眼睛並送醫院治療。

e)排除泄漏後,啓動中央空調試運行,確認無泄漏後,機組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4.2.2中央空調機房發生水浸時的處置:

a)視進水情況關掉中央空調機組,拉下總電源開關;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較大,應立即通知機電維修部主管,同時盡力阻滯進水;

d)漏水源堵住後,應立即排水;

e)排幹水後,應立即對溼水設備設施進行除溼處理,如用乾的乾淨抹布擦拭、熱風吹乾、自然通風或更換相關管線等;

f)確認溼水已消除,各絕緣電阻符合要求後,開機試運行;如無異常情況出現則可以投入正常運行。

4.2.3中央空調機房發生火災時按《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置。

4.2.4當值管理員應根據用冷部門的要求,按時開關中央空調,並根據負荷情況啓用相應的中央空調機組,調整相應的製冷溫度,最大限度地節省能源。

4.3中央空調機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中央空調機房,如需要進入,需經機電維修部主管同意、,並在值班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中央空調機房。

4.3.2中央空調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4.3.3中央空調機房內應備齊消防器材、防毒用品,並應放置在方便、顯眼處。中央空調機房內嚴禁吸菸。

4.3.4每班打掃一次中央空調機房的衛生,每週清潔一次中央空調機房內的設備設施,做到地面、天花、門窗、牆壁、設備設施表面無積塵、無油漬、無鏽蝕、無污物,表面油漆完好,整潔光亮。

4.3.5中央空調機房內應當通風良好,光線足夠、門窗開啓靈活。

4.3.6中央空調機房應當做到隨時上鎖,鑰匙由當值管理員保管,當值管理員不得私自配鑰匙。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員應準時接班。

4.4.2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班人員交代、並查看《中央空調運行日記》,檢查工具、物品是否齊全,確認無誤後在《中央空調運行日記》表上簽名。

4.4.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交接班:

a)上一班運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b)記錄不規範、不清晰、不完整;

c)中央空調機房不乾淨;

d)接班人員未到崗;

e)事故正在處理中或交班時發生故障,此時應由交班人負責繼續處理,接班人協助進行。

4.5對於中央空調的運行情況,當值管理員應及時、完整、規範、清晰的記錄在《中央空調運行日記》表內,並於每月的3號之前由機電維修部組長把上一個月的記錄整理成冊後交機電維修部存檔,保存期爲兩年。

5.0記錄

《中央空調運行日記》

6.0相關支持文件

6.1《中央空調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6.2《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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