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黨組織教育實踐活動專題組織生活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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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基層黨組織教育實踐活動專題組織生活會工作方案

基層黨組織教育實踐活動專題組織生活會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省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市委《關於深入開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實施意見》(徐委發〔XX〕13號)、市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徐州市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查擺問題、開展批評環節實施辦法>的通知》(徐羣組發〔XX〕6號)文件要求,現就全市基層黨組織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會議主題

專題組織生活會以黨支部爲單位召開。會議要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以爲民務實清廉爲主題,以“反對‘四風’、服務羣衆”爲重點,以“三嚴三實”爲準則,堅持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民主團結,切實提高質量,努力使全體黨員都受到一次嚴格的黨內生活鍛鍊,進一步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馬克思主義羣衆觀點,爲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高羣衆工作本領打牢思想基礎。

二、會前準備

1、認真組織學習。組織廣大黨員進一步學習黨章,學習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的有關要求,讓廣大黨員搞清楚黨員的條件和標準,搞清楚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的目的和方法。基層黨組織要緊密聯繫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針對部分黨員認爲“四風”問題是領導幹部的事,與己無關、不以爲然等模糊認識,深入細緻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導黨員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參加專題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正確對待自身存在的不足,正確對待羣衆提出的意見,正確對待黨組織指出的問題,進一步增強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自覺性。

2、制定會議方案。縣(市)區黨委要根據本工作方案的主要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專題組織生活會實施方案,切實加強對基層黨組織的工作指導,實施方案經市委督導組審覈後報送市委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審定。鎮(街道)黨(工)委要明確具體操作辦法,報縣(市)區黨委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審定。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委(黨組)要對所屬黨組織召開好專題組織生活會進行專題研究並提出明確要求。各黨支部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須報經上級黨組織同意。

3、開展談心談話。按黨組織隸屬關係,黨支部書記與支部委員、與每名黨員都要談心,支部委員要相互談心,黨員彼此之間也要談心。對存在問題又缺乏認識的黨員要反覆談,幫助提高認識、正視問題;平時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過談心,消除隔閡、增進了解。對外出流動黨員可以通過電話溝通等途徑,瞭解思想工作情況。對老弱病困黨員要上門談心,主動關懷,扶貧幫困。對青年黨員要主動約談,交流思想,幫助提高服務羣衆的意識和能力。對存在突出問題的黨支部班子成員,上級黨組織要有針對性地談話提醒。對存在問題的黨支部,要分析問題癥結,提出整改建議。

4、撰寫對照檢查材料。市、縣(市)區機關及直屬單位、企事業單位的中層幹部,要參照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要求,撰寫對照檢查材料。村(社區)黨組織及其黨員正職、黨員大學生村官要形成簡要對照檢查材料,條目式列出問題清單和整改措施,並向羣衆公示。其他基層黨組織及其班子成員一般不要求撰寫對照檢查材料,但要結合實際分析存在問題、明確努力方向和改進措施。黨支部書記的對照檢查材料,要在支部全體黨員中徵求意見建議並及時修改完善。

5、嚴格審覈把關。堅持時間服從質量,嚴格審覈把關程序,切實做到“四個不開”:黨支部書記不重視的、自身突出問題沒找準的、談心談話沒有全覆蓋的、對照檢查材料審覈沒有通過的,一律不得開會。各級黨委(黨組)要重視抓好這一層面活動的督促指導,各級督導組要切實加強督查調度,適時檢查所督導單位下屬黨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召開情況,防止出現“衰減效應”,確保活動不走過場,在各個層級都取得實效。

三、會議要求

1、時間安排。專題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上級黨委專題民主生活會情況通報後召開。對列入軟弱渙散的村(社區)黨組織,在完成整頓工作和學習教育、聽取意見、查擺問題等工作的基礎上,方可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具體日期待對照檢查材料審覈通過後,報上級黨組織確定。原則上8月上旬前,全市各個基層黨組織都要召開完專題組織生活會並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2、參會人員。每名黨員都要參加所在黨組織的專題組織生活會,黨員領導幹部也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對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黨員,可通過靈活多樣的形式組織參加專題組織生活會。對外出流動黨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參加流入地或流出地黨組織的專題組織生活會。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參加部分黨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其他成員要參加所在黨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運用專題民主生活會的經驗做法加強具體的交流指導。上級黨組織要派員參加基層單位的專題組織生活會,進行點評和指導。

3、會議程序。專題組織生活會由黨支部書記召集並主持。設支委會的黨支部,首先由黨支部書記通報支部班子對照檢查情況;不設支委會的黨支部,黨支部書記先作對照檢查發言,聽取黨員批評意見,研究提出加強支部建設的意見。專題組織生活會結束前,要對黨員進行民主評議。村(社區)等基層黨組織要對專題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情況進行總結,會後15天內形成專項報告報上一級黨組織。

四、民主評議

1、評議對象。爲組織關係在本支部的正式黨員,預備黨員不定等次。對外出黨員,黨支部應提前通知他們按期返回參加民主評議。村、社區黨組織,執法監管部門和窗口單位、服務行業的基層黨組織,可邀請羣衆代表、服務對象參加民主測評。

2、評議內容。要對照《黨章》要求和黨員標準,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有針對性地細化評議內容,確定評議重點。對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員,重點圍繞履行黨員義務、立足崗位發揮作用等開展評議。對村、社區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員,重點圍繞按期繳納黨費、參加組織生活、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等開展評議。

3、評議步驟。一是黨員自評。黨員個人對照黨員標準和評議內容,聯繫個人思想和工作實際,開展自查自糾,找準存在的問題及根源,明確努力方向,提出個人自評等次。二是黨員互評。黨員之間互相進行評議,擺問題、提意見,講真話、說實話,但不要搞人身攻擊。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黨員自評和黨員互評也可分黨小組進行。三是民主測評。發放民主測評表,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種情況,對黨員進行投票測評,測評情況一般由組織掌握。四是組織評定。黨支部要根據民主評議情況,結合平時掌握的黨員現實表現,進行綜合分析,對每名黨員提出評定意見並向本人反饋。對錶現優秀的黨員,要予以表揚或表彰,推動形成學習先進、崇尚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氛圍。對那些長期不發揮作用甚至起負面作用的黨員,要逐一研究並落實教育幫助的具體措施,促其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要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作出組織處理。

五、組織領導

1、強化“一把手”雙重責任。各地各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既要親自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指導基層黨組織開好專題組織生活會,又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的專題組織生活會。已參加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的黨員領導幹部可不參加民主測評。各地各單位黨員領導幹部至少要參加一個黨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對會議情況進行點評,並對加強黨支部建設、改進作風提出要求。

2、加大督導指導力度。各級督導組特別是縣(市)區委和機關部門自身派出的督導組,要認真審閱工作方案,有針對性地派員參加部分基層黨組織的專題組織生活會。要延伸督導、靠前督促,從實指導、從嚴把關,對思想認識上不去、不真正把自己擺進去的不放過,查找問題不聚焦、走神散光的不放過,整改措施不到位、大而化之的不放過,確保廣大黨員經受一次嚴格的黨內生活鍛鍊。

3、迅速抓好整改落實。針對專題組織生活會上查擺出來的問題和黨員羣衆反映的問題,要由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班子及成員制定整改任務書、路線圖和時間表,做到所有需要整改的事項目標明確、措施明確、責任明確、時限明確,並進行公示,接受羣衆監督。上級黨委對基層黨組織專題組織生活會整體情況進行評價,向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反饋,並採取適當方式向黨員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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