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專題講座暨安全教育課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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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加強海丹國小的安全工作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教職員工、學生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海丹國小堅持教育先行、預防爲主,多方配合,實施安全防範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學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海丹國小於2010年3月7日開展了《法制專題講座暨安全教育課》,具體情況如下:

法制專題講座暨安全教育課情況彙報

2010年3月7日上午9:00,海丹國小廣播中愉快的歌聲在校園裏迴盪着,全體師生頂着綿綿的細雨集聚在教學樓前,準備聽《校園安全課》、《安全防範教育課》、《法制課》。本次活動主要由校長李興國主持,《校園安全》課由學校黨支部書記茹正頂主講,《安全防範教育》課由校長李興國主講,《法制課》由海丹村委會住村警員良正永同志主講。

2010年3月7日上午9:30,熱鬧的校園頓時安靜了下來。學校黨支部書記、教導主任茹正頂老師開始了講課,課的主題是《關注安全、關愛生命》,茹正頂老師的課是以演講的方式進行的,主要內容如下:

關注安全、關愛生命

——校園安全

親愛的老師們、同學們!

早上好!

當你面臨危險的時候,你會做些什麼?(跑、躲……)爲什麼?(自衛,因爲我們怕傷害到自己。)

在今天的社會裏,人們首先關心的是什麼?試想當你走進佰生的村子裏,你會問有沒有狗嗎?我想你一定會,沒有人願意冒着損失健康或生命的風險去從事學習或是工作。

也許同學們認爲,學習生活中不會有危險,我們每天的學習生活都很安全。其實不然,一般說來,學校與危險場所相比確實很安全,但學校中同樣存在着各種各樣的危險源,雖然發生嚴重傷亡事故的可能性較小,但是如果麻痹大意也會釀成大禍。即使不發生死亡事故,但致傷、致殘、致病的事故也是每個人都不能接受的,因此,我們每個人都江堰市應知道如何防範我們身邊的事故傷害,如何有效地防範事故的發生。

學校作爲青少年的學習、生活場所,常見的意外傷害事故有:墜落、推搡、磕碰、扎傷、燙傷、食物中毒等。而這些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是同學們天性活潑好動,但安全意識卻十分淡薄,自我保護意識和救護意識匱發。

驀然回首,XX年年9月8日,富源縣十八連山鄉箐頭村委會明德國小29名學生因食物中毒變質引起胃腸道反應,住進了醫院。XX年年8月28日上午8:50,馬龍縣通泉國小養成教育隊列隊形訓練休息時,學生上廁所(二層)在下樓梯時,一學生不慎跌倒,後面下來的學生跟隨着拌倒,擠壓在一起, 16名學生不同程度受傷;XX年年11月富源縣富村中學食物中毒,100多名學生住進了醫院;2010年2月,富源縣大河鎮,兩名學生在公路上追趕,只聽唰的一聲,一輛轎車飛奔而過,兩名學生當場死亡。

據調查,我國中國小生因交通事故、建築物倒塌、食物中毒、溺水、治安事故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當於每天有一個班的學生消失。

導致學校發生重大事故的主要危險因素有哪些呢?一是火災,學校火災一旦發生,會引起很嚴重的事故後果,會造成重大傷亡;二是交通事故造成的重大傷亡,如在公路上跑操,車輛撞向跑操學生,可能造成在重大傷亡事故;三是學校樓梯踩踏事故,學校發生擁擠踩踏事故,可能性造成巨大傷亡,四是吃不健康食品。

總之,我們身邊的安全隱患無處不在,我們應該如何防範呢?爲了減少事故的發生,保證同學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首先同學們一定要做到以下幾點:

1. 嚴禁把開水往窗外倒;

2. 嚴禁站在窗臺上擦玻璃;

3. 嚴禁在打球時戴眼鏡;

4. 嚴禁在吃飯時打衝鋒;

5. 嚴禁在下課時追趕推搡;

6. 嚴禁翻圍牆爬鐵門進出校園、翻窗入室;

7. 嚴禁跑步上下樓梯;

8. 嚴禁聚衆打架、亂踏桌椅花池、到河裏游泳;

9. 嚴禁攜帶匕首、棍棒、易燃易爆等有殺傷性物品進入校園;

10. 嚴禁到校外攤點購買零食。

以上幾點同學們能做到嗎?不僅如此,我們還要注意交通安全。比如在道路上行走,應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靠右邊行走;走路時要集中精力,“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不與機動車輛搶道,不突然橫穿馬路、翻越護欄,過街走人行橫道;不闖紅燈,不進入標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險”等標誌的地方。

學校、老師能夠做到的只能是平時的安全教育,而不可能時時刻刻的守護在同學們的身邊,所以同學們要學會如何應急自救,如何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如何防範事故的發生。要學好這些,就要靠同學們平時對安全素質的培養,靠同學們日常學習生活中對安全知識的積累,才能在關鍵時刻保護自己,甚至還可以保住身邊的同學。

生命成可貴,希望同學們關注安全,關愛生命。

最後,祝各位老師身體健康、工作順利、祝同學們學習進步,平安吉祥!

謝謝大家!

上午10:00,校長李興國以講課的方式給同學們上《安全防範教育》課,這次課主要是爲了培養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培養學生在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意識,增強師生自救、自護和互救的能力。內容較廣,主要如下:

1. 交通安全教育;

2. 游泳安全教育;

3. 消防安全教育;

4. 飲食衛生安全教育;

5. 用電安全教育;

6. 實驗、實習及社會實踐安全教育;

7. 校內及戶外運動安全教育;

8. 網絡安全教育;

9. 勞動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10. 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上午11:00,海丹村委會住村警員良正永以講解、交流的方式給同學們上《法制課》,其內容主要爲四點: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四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

首先,良正永警員講了法的概念及法的基本性質。接下來纔給同學們講以上的四條內容。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1、中學生的行爲:不滿14週歲的兒童,不負法律責任,主要是由監護人負責;14週歲以上18週歲以下的兒童,從輕處罰;以滿18週歲的爲完全法律責任人。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集衆歐打他人,10日以上,15日以下,1000元以下發款。中學生易出現歐打殘、老、孕、病的人以及一次歐打多人或多次歐打他人,其後果都要負法律責任。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49條,盜竊、強暴、偷竊的,5日以上,10以下羈留,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發款。情節嚴重者10日以上15日以下羈留,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發款。

4、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講解賣毒、投毒以及毒品的種類,要求同學們遠離毒品,珍愛生命。

5、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要求同學們要注意交通安全。比如在道路上行走,應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靠右邊行走;走路時要集中精力,“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不與機動車輛搶道,不突然橫穿馬路、翻越護欄,過街走人行橫道;不闖紅燈,不進入標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險”等標誌的地方。

在良正永警員的講演中,他強烈要求學生一定要尊已守法,不歐打他人,不盜竊國家礦產資源,不損壞公物,不破壞交通安全設施,不賣毒、投毒等。他還說同學們現在正是長知識、長身體、學做人的時候,不要以小利大,最後害了自己的一生。

上午11:30,校長李興國對這次活動作了總結:他說,通過今天早上的學習,同學們對安全一定高度重視,在學習生活中不斷學習安全知識和法律知識,不斷增強自己的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不斷提高自己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才能保護自己的生命和財產不受損失。學校應總結經驗教訓,強化安全意識,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

在經歷了兩個多小時後,這次活動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總知,這次活動不斷增強了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而且在學校中也起到了較好的宣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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