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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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員工作考覈工作規範化,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考覈制度

一、考覈原則

1、 業績考覈(定量)+行爲考覈(定性)。

2、 定量做到嚴格以公司收入業績爲標準,定性做到公平客觀。

3、 考覈結果與員工收入掛鉤。

二、考覈標準

1、 業績考覈標準爲公司當月的營業收入指標和目標。公司將會每季度確定調整一次。

2、 行爲考覈標準:

A、執行遵守公司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規定的行爲表現;

B、履行本部門工作的行爲表現;

C、完成工作任務的行爲表現;

D、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的行爲表現;

E、其它

其中:當月行爲表現合格者爲0.6分以上,行爲表現良好者爲0.8分以上,行爲表現優秀者爲滿分1分。如當月能有少數突出表現者,突出表現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當月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發生工作事故、發生工作嚴重失誤者,行爲考覈分數一律爲0分。

三、考覈方法

1、 員工考覈時間:下一月的第一個工作日。

2、 員工考覈結果公佈時間:下一月的第二個工作日。

3、 員工考覈掛鉤收入的額度:管理層爲20%的月工資,市場部爲20%的月工資,北京辦事處爲20%的月工資,其他部門爲15%的月工資。其中:

4、 員工考覈掛鉤收入的計算方法:

不同部門的業績考覈額度:A;不同部門的行爲考覈額度:B;

當月業績考覈指標:C;當月公司營業收入:x;

當月員工行爲考覈的分數:y;

當月員工考覈掛鉤收入的實際所得:z

z=A*(x/C)+B*y

5、 員工考覈掛鉤收入的浮動限度:市場部、北京辦事處爲當月工資的80%~140%,管理層、其他部門爲當月工資的85%~120%。

6、 員工掛鉤收入的發放:每月員工考覈掛鉤收入的額度暫不發放,每季度發放三個月的員工考覈掛鉤收入的實際所得。

四、考覈程序

1、 業績考覈:按考覈標準由財務行政部根據當月公司營業收入情況統一執行。

2、 行爲考覈:部門員工的行爲考覈由部門經理會同業務副總經理進行,部門正副經理的行爲考覈由管理層進行。

五、考覈結果

1、 業績考覈結果每月公佈一次,部門行爲考覈結果(部門平均分)每月公佈一次。

2、 員工行爲考覈結果每月通知到被考覈員工個人,員工之間不應互相打聽。

3、 每月考覈結果除了與員工當月收入有掛鉤以外,其綜合結果也是公司決定員工調整工資級別、職位升遷和人事調動的重要依據。

4、 如對當月考覈結果有異議,請在考覈結果公佈之日起一週內向財務行政部提出。

六、本制度自2019年3月27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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