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養老的調研報告(精選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58W

關於養老的調研報告 篇1

長期以來,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始終處於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農牧民遊離於社會的保障網外,他們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個人或家庭來承擔。隨着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特別是非農化與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牧民也同樣面臨市場風險和程度同等的生活風險,對社會保障的需求也大大提高,而目前以城鄉屬性分層社會保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建立和完善農村牧區社會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本文僅就內蒙古農村牧區養老保障現狀、問題進行了研究探討,並提出了一些建議。

關於養老的調研報告(精選4篇)

一、內蒙古農村牧區養老保障現狀及存在問題

目前全區參加“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計劃的農牧民人數約有85萬人,還不到全區農牧業人口的7%,而90%以上農村牧區人口的老年保障,幾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而隨着城鎮工業化進程的加快,農村牧區富餘勞動力不斷向城鎮轉移,農村牧區面臨的人口老齡化壓力與日俱增,傳統的家庭養老面臨挑戰,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適應當前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

(一)家庭養老功能日漸弱化,農村老年人賴以養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戰

一是農村牧區人口的老齡化日趨嚴重。據抽樣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農村牧區人口中60歲以上老人的比重爲6.2%,預計到2019年前後,農村人口老齡化的程度將比現在高出2—6個百分點。

二是農村牧區家庭結構日趨小型化。隨着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農村牧區家庭結構出現了小型化的趨勢。據抽樣調查統計2019年農村牧區家庭戶均人口下降爲3.72人。家庭小型化使農村牧區老年人“養兒防老”的壓力增大。這種壓力一方面表現爲經濟供養,另一方面是與父母分開居住,越來越多的老年人獨自生活。

三是土地養老功能弱化。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農牧民擁有了土地使用權,但沒有所有權。這不利於農村老年人利用土地所有權的置換爲養老提供一定的保障。由於土地比較收益不斷降低,土地在農牧民家庭總收入中的比重不斷下降,進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農牧民難於完全依賴土地實現養老保障。

四是農村牧區勞動力流動的增強,迅速變化的外部環境,弱化了家庭的內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贍養父母的傳統觀念。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滯後,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一是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籌資模式單一。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方案中確定的繳費原則是:“堅持資金以個人繳納爲主,集體補助爲輔,國家給予政策支持。”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由於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基礎薄弱,根本無法兌現集體補助和國家給予的政策支持,絕大多數普通農牧民得不到任何補貼,在這種資金籌集方式下的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實際上是一種強制性儲蓄和鼓勵性儲蓄。既未體現“社會保險”,也未體現“社會共濟”,名不符實的“養老保險”使農牧民難以接受和認同。

二是保障水平低。民政部門實施的《基本方案》考慮到農村牧區發展條件的差異,規定了農民交納保險費時,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分2元、4元、6元、8元……20元10個檔次繳費。但是由於農村牧區經濟發展普遍水平低,家庭生活困難,再加上農牧民對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數地區農民投保時都選擇了保費最低的檔次。這樣低標準、短週期的資金週轉難以達到養老保障作用。

三是體制不順,管理混亂。從目前已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地區的情況看,農村社會保險機構只在縣級以上才設立,鄉鎮還沒有健全機構,行政村也沒有設立代辦員,專業人員更是寥寥無幾。由於技術落後,管理混亂,還出現了個別違規操作的挪用和擠佔行爲。

四是經費短缺,工作開展困難。根據《基本方案》規定允許從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費來彌補業務經費的不足,很多經辦部門就是依靠這筆費用來維持日常的業務工作。而在實施過程中,很多地區的同級財政從未劃撥過農保工作的專項經費,致使工作開展的難度加大。

另外,隨着我區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農村牧區大量集體土地被徵用,大批農民工進城務工,失地農牧民和進城務工農牧民的養老保障問題日益突出。尤其是失地農牧民,由於徵地的安置補償機制不健全、社會保障缺位,其中相當多的人成爲“無地、無業、無社會保障”的“三無”人員,直接影響了被徵地農民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失地農牧民問題已經成爲一個比下崗工人問題更爲嚴重的社會問題,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應給於更多地關注。

二、建立和完善我區農村牧區養老保障的政策建議   1.提高對農村牧區養老問題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重要性的認識。這主要指各級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應當對農村養老問題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決不能將養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戶自己的事情。老齡化是大勢所趨,勢不可擋,家庭養老勢單力薄,難以爲繼。我們必須對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建設保持足夠清醒的認識。多年來將老年社會保障視爲城鎮居民的專利,這不符合社會保障的公平價值原則,這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重點在農村和農民的發展思路相背離。因此,我們要充分認識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重大意義、存在問題、潛在危機,萬萬不可持無關緊要的態度。

2.鞏固和完善家庭養老機制。家庭養老是我國傳統的養老方式,是與傳統大家庭和以家庭爲單位的小生產相聯繫的一種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種方式。雖然現代的生產生活方式使家庭養老受到嚴峻挑戰,社會養老成爲現代必不可少的養老方式。但是家庭養老並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還是一種很重要和最主要的養老方式。這是由我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決定的。我國目前經濟基礎還比較薄弱,國家不可能拿出足夠的資金用於養老方面,而且,中國人傳統的親情養老,不管社會如何發展,也無法取代。因此,家庭養老仍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不會被社會養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們應積極培養、發展和完善它。要積極建設和宣傳新的養老觀,鼓勵和支持簽定養老協議書,充分發揮老年協會組織對強化家庭養老的重大作用,加大執法力度,對不贍養老人的子女嚴格執法等等。

3.堅持因地制宜與自願的原則,避免農村牧區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刀切”。我區地區差異大,受經濟發展水平、經濟承受能力、保險意識等方面的制約,短期內讓農牧民普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條件不成熟。要避免強迫農牧民參加的做法,杜絕“好心辦壞事”。因爲這不僅增加了農牧民的負擔,而且也不可能持久。只有堅持自願原則,並通過政府補貼、集體補助與政策引導,才能使這項工作健康持續地運行。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搞,以點帶面,在總結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再逐步推進。

4.繼續探索多種形式的農村牧區養老保障制度。從目前的農村牧區情況看,單憑任何一種保障都不能承擔如此重任,必須多種保障手段綜合運用,這纔是解決農村牧區社會養老的有效途徑。應當允許各地區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社會化養老保障制度。2019年我區將全面啓動農村牧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這一制度是爲收入難以維持農村牧區最基本生活標準的人羣而建立的社會救濟制度,克服了傳統的社會救濟制度存在的救濟範圍窄、標準低、隨意性大的弱點,使社會救濟有了普遍的適應性。農村牧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無疑是對農村牧區養老的有力補充,對此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落實資金,儘快把農村牧區低保工作全面推進。2019年國家將我區列爲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試點省區,參加試點的11個盟市、98個旗縣,共有9342人領取了獎勵扶助資金。對此各地區要予以高度重視,通過農村牧區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來提高農村牧區養老的保障能力,由於我區各地區財政收支狀況各不相同,對此各地要認真落實資金,本着實事求是、合理負擔的原則,劃分地方各級財政資金分擔比例,建立獎勵扶助資金髮放的安全快捷通道,堅持資金封閉運行、社會化發放的原則,確保資金到戶到人。

5.切實做好失地農牧民養老保障工作。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必要性、緊迫性和艱鉅性,將被徵地農牧民養老保險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被徵地農牧民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確保被徵地農牧民的合法權益。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徵地農民,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被徵地農民不同年齡段,制定保持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的辦法和養老保障辦法。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應按規定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有條件的地區可將被徵地農民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範圍,通過現行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解決其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對城市規劃區外的被徵地農民,凡已經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區,要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相應的保障範圍。沒有建立上述制度的地區,可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多種形式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養老,並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當地的社會救助範圍。

關於養老的調研報告 篇2

住得最差的是老人,穿得最破的是老人,吃得最不好的還是老人……。我村總人口1070人,其中60歲到70歲的老人有73人,70歲到90歲以上的老人有33人,其中孤寡老人16人。從小到大令我耳濡目染的是老人遭受兒媳唾罵,無人養老的事件屢見不鮮,讓人心痛。老人爲子女忙碌一生,到頭來卻落得無人養老,遭人嫌棄……於是,我針對壩上老農的養老問題作了調查,調查報告如下:

一、農村養老問題現狀

無兒無女的老人怎樣養老?針對這個問題,我對本村孤寡老人周佔富進行了採訪。周佔富,男,64歲,無兒無女、雙目失明,不從事任何勞動,生活完全靠別人給養。從談話中得知他的8畝口糧田已被弟弟耕種,每年弟弟給他兩袋麥粒兒,最多300斤。除了大隊每年給的4袋麪粉,再無其他收入。當問及這些東西是否夠吃時,周老漢哽噎了,“餓不死就可以了!”這就是他隨後的回答。而她的醫療保障也只不過是撿破爛換來10塊錢的止痛片。我爲這樣的回答而心痛,但傷心存疑惑:縣裏有養老院,村支部爲什麼不將他送到那裏呢?

帶着這樣的問題,我又採訪了村支書張守玉。他說,我們縣是貧困縣,我們村是貧困村。村裏的收入甚微,全村的孤寡老人的麪粉目前就將村支部的收入花去一大半,那麼多人的養老費哪裏掏得出呀,國家頒佈了減負政策,也不敢往人頭上均攤啊,再說村民們也不同意嘛,村裏管的也只能這麼多了。

有兒有女的老人怎樣養老?針對這個問題,我又走訪了村裏的馮瑞蓮老人。馮瑞蓮,女,80歲。在農村80歲已是高齡,而她的養老問題卻成了全村人的話柄。她有5個兒子1個女兒,當她被問及關於養老問題時,老人就一個勁兒的哭,不作任何回答;當再問及關於兒女的贍養問題時,老人就開始裝聾了,回答了一些不相干的話。我想老人的兒女很是不孝順,老人受了很大的委屈,但又顧及面子或是怕子女們知道自己說他們的壞話便難以啓齒。對她的瞭解卻是從旁人口中得知的。老人的口糧地讓給二兒子種了,當她拿着口袋向二兒子要糧食的時候,遭來的總是二兒媳的一頓臭罵;再去其他的幾個兒子那裏,得到的卻是同樣的結果,還怪她把地給別人種了。老人有兩個兒子住在城裏卻很少回來看望她,沒辦法只好去了總給自己臉色看的女婿家。吃的問題是解決了,可是老人每天還得幹繁重的家務活,打掃家,餵雞、豬,做飯……樣樣離不開她啊。溫飽問題好不容易纔解決,更不用提醫療費了。當然有的老人兒女好些,可是老人的醫療問題卻得不到保障,往往是病了無人管。父母爲子女操勞一輩子,到頭來無人養老,或是看臉色活着,爲什麼呢?

二、農村養老難的原因分析

首先,其實無論老人有無兒女,養老難的原因是一樣的——農村人口素質低。沒文化使得媳婦女婿們不懂得愛屋及烏,沒有愛心,也使得村民們毫無同情心,我們的禮儀之邦禮儀何在?沒有文化使得人們不知親情的可貴,不知友情、鄉情的重要,使得人們不知什麼是同情。人需要的不僅是物資的供應,還需要兒女的理解、關愛,以及心與心的交流。無知讓老人們的這點需要成爲奢求,不可得;無知也讓鄉親們變成了吝嗇鬼,捨不得掏出均攤在自己頭上的幾十塊錢……硬是變成了魯迅筆下麻木不仁的人了。人口素質低下已是農民養老難的根本原因。

其次,農村經濟落後,這是直接原因。我村以農業爲主,牧業爲輔,土地貧瘠,又沒有草坡,農業收入微乎其微,全村幾乎家家入不敷出。如果家裏再供個高中以上的學生,就得靠借貸度日了。用一位農民的話來說就是“我連自己都顧不過來,哪裏顧得上我老媽呀!”

是啊!如果真是這種情況,即使是有孝心可也無能爲力啊。難怪媳婦見了婆婆就像見了仇家似的, 是貧窮讓人變成了吝嗇鬼。

第三,國家的分配製度不公平。建國初期,爲了推進工業的發展,國家頒佈了好多有利於工人的政策,其中一條就是工人退休之後可以向國家領取退休金。我們不得不承認:最受苦、受累的是農民;經濟收入低,地位最低還是農民。農民同樣會退休,但不會領取退休金,所以靠的依舊是田地、兒子啊!農業是國家的根本,民以食爲天,農民做着最平凡但又最根本的貢獻,農民老了之後卻得不到最起碼的生活保障,這就是不公平。如果農民也可以領取退休金,那些老人就不必爲衣食而擔憂了,更不會擠在兒女屋檐下忍氣吞聲了。

三、如何解決農村養老問題

針對以上原因,我們可以採取相應的措施。我們都知道教育與經濟一環緊扣一環,一環影響一環。科技是第一生產力,所以我們要實實在在落實物資文明與精神文明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實踐“三個代表”創建和諧農村氛圍。我國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民已經先富起來了。現在先富的人和地區要充分發揮他們的帶頭作用。各鄉政府的基層幹部、黨員更應該發揮領導作用,積極地爲農民拓出一條致富路。

在分配製度上,國家應儘快地做出調整。現在國家雖然也頒佈了一些有利於農民的政策,收效卻甚微。國家干預經濟,提高了農產品的價格,而工業產品的價格也相應得提高了,所以,農產品的價格相對沒有改變多少。國家連續降低了3個百分點的農業稅,農民的農業負擔減輕了,可這點負擔分攤到每個人的身上也沒幾個錢,效果也不明顯。希望國家的經濟專家們同時考慮到宏觀調查市場的經濟作用,探索出一條直接有效且明顯的提高農民經濟收入的通道。

今年農村已在統計年過六旬的老人,據估計要給予這一部分人最低生活保障金。雖然,這制度尚未落實,但人心已是一片沸騰。希望國家儘快實施並將此制度改爲農民退休金制度,相信這一制度的落實會成爲農民歷史上的一大進步。

我地區現行的養老方式仍然是家庭養老,既由子女向自己年老的父母提供經濟支持、日常照顧及精神上的慰藉,其存在可以從經濟和社會兩個層面上認識。

現階段我國的經濟發展還不高,也不平衡,尤其是在我村,經濟水平極低。農村老人的經濟來源都靠中青年的兒女,在中青年的兒女中,“重小輕老”的現象還是很嚴重的,小的還沒錢照顧呢,何況老的?有些老人的兒女因生活瑣事,不履行贍養義務;有些老人的兒女惡性攀比,“你不管,我也不管!”結果誰也不管這些老人。這樣不僅老人經濟困難,同時也給老人帶來了精神方面的痛苦。

社會養老雖然初見端倪,但不是主流。社會福利體制還不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框架還沒有搭建起來,加之尊老敬老、孝敬老人的中華傳統美德也在日趨喪失,老農的養老問題不容忽視。

綜觀這兩個層面,還是社會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二者是相輔相成、互相影響的,所以我們得繼續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對於此次調查,雖然調查範圍有侷限性,但是對我自己而言是感受頗深。首先,我初步瞭解到“從羣衆中來,到羣衆去”的羣衆思想,自己在社會上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進程中都在無形的用運馬克思主義原理,從而加深了我對馬克思主義的認識。其次,我認識到中國的農村老人養老問題是不容忽視的大問題,如果任由農村的老人像現在這樣生活下去,不僅是中國人性的退化,也是社會不和諧、不穩定的重大因素。最後,我覺得自己是真正以主人翁的地位來發現問題,並絞盡腦汁的思考解決問題的措施。雖然現在我還是一名學生,但是我將在以後的學習中努力提高文化水平,培養道德品行,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奉獻自己微薄之力。

關於養老的調研報告 篇3

住得最差的是老人,穿得最破的是老人,吃得最不好的還是老人……。我村總人口1070人,其中60歲到70歲的老人有73人,70歲到90歲以上的老人有33人,其中孤寡老人16人。從小到大令我耳濡目染的是老人遭受兒媳唾罵,無人養老的事件屢見不鮮,讓人心痛。老人爲子女忙碌一生,到頭來卻落得無人養老,遭人嫌棄……於是,我針對壩上老農的養老問題作了調查,調查報告如下:

一、農村養老問題現狀

無兒無女的老人怎樣養老?針對這個問題,我對本村孤寡老人周佔富進行了採訪。周佔富,男,64歲,無兒無女、雙目失明,不從事任何勞動,生活完全靠別人給養。從談話中得知他的8畝口糧田已被弟弟耕種,每年弟弟給他兩袋麥粒兒,最多300斤。除了大隊每年給的4袋麪粉,再無其他收入。當問及這些東西是否夠吃時,周老漢哽噎了,“餓不死就可以了!”這就是他隨後的回答。而她的醫療保障也只不過是撿破爛換來10塊錢的止痛片。我爲這樣的回答而心痛,但傷心存疑惑:縣裏有養老院,村支部爲什麼不將他送到那裏呢?

帶着這樣的問題,我又採訪了村支書張守玉。他說,我們縣是貧困縣,我們村是貧困村。村裏的收入甚微,全村的孤寡老人的麪粉目前就將村支部的收入花去一大半,那麼多人的養老費哪裏掏得出呀,國家頒佈了減負政策,也不敢往人頭上均攤啊,再說村民們也不同意嘛,村裏管的也只能這麼多了。

有兒有女的老人怎樣養老?針對這個問題,我又走訪了村裏的馮瑞蓮老人。馮瑞蓮,女,80歲。在農村80歲已是高齡,而她的養老問題卻成了全村人的話柄。她有5個兒子1個女兒,當她被問及關於養老問題時,老人就一個勁兒的哭,不作任何回答;當再問及關於兒女的贍養問題時,老人就開始裝聾了,回答了一些不相干的話。我想老人的兒女很是不孝順,老人受了很大的委屈,但又顧及面子或是怕子女們知道自己說他們的壞話便難以啓齒。對她的瞭解卻是從旁人口中得知的。老人的口糧地讓給二兒子種了,當她拿着口袋向二兒子要糧食的時候,遭來的總是二兒媳的一頓臭罵;再去其他的幾個兒子那裏,得到的卻是同樣的結果,還怪她把地給別人種了。老人有兩個兒子住在城裏卻很少回來看望她,沒辦法只好去了總給自己臉色看的女婿家。吃的問題是解決了,可是老人每天還得幹繁重的家務活,打掃家,餵雞、豬,做飯……樣樣離不開她啊。溫飽問題好不容易纔解決,更不用提醫療費了。當然有的老人兒女好些,可是老人的醫療問題卻得不到保障,往往是病了無人管。父母爲子女操勞一輩子,到頭來無人養老,或是看臉色活着,爲什麼呢?

二、農村養老難的原因分析

首先,其實無論老人有無兒女,養老難的原因是一樣的——農村人口素質低。沒文化使得媳婦女婿們不懂得愛屋及烏,沒有愛心,也使得村民們毫無同情心,我們的禮儀之邦禮儀何在?沒有文化使得人們不知親情的可貴,不知友情、鄉情的重要,使得人們不知什麼是同情。人需要的不僅是物資的供應,還需要兒女的理解、關愛,以及心與心的交流。無知讓老人們的這點需要成爲奢求,不可得;無知也讓鄉親們變成了吝嗇鬼,捨不得掏出均攤在自己頭上的幾十塊錢……硬是變成了魯迅筆下麻木不仁的人了。人口素質低下已是農民養老難的根本原因。

其次,農村經濟落後,這是直接原因。我村以農業爲主,牧業爲輔,土地貧瘠,又沒有草坡,農業收入微乎其微,全村幾乎家家入不敷出。如果家裏再供個高中以上的學生,就得靠借貸度日了。用一位農民的話來說就是“我連自己都顧不過來,哪裏顧得上我老媽呀!”

是啊!如果真是這種情況,即使是有孝心可也無能爲力啊。難怪媳婦見了婆婆就像見了仇家似的, 是貧窮讓人變成了吝嗇鬼。

第三,國家的分配製度不公平。建國初期,爲了推進工業的發展,國家頒佈了好多有利於工人的政策,其中一條就是工人退休之後可以向國家領取退休金。我們不得不承認:最受苦、受累的是農民;經濟收入低,地位最低還是農民。農民同樣會退休,但不會領取退休金,所以靠的依舊是田地、兒子啊!農業是國家的根本,民以食爲天,農民做着最平凡但又最根本的貢獻,農民老了之後卻得不到最起碼的生活保障,這就是不公平。如果農民也可以領取退休金,那些老人就不必爲衣食而擔憂了,更不會擠在兒女屋檐下忍氣吞聲了。

三、如何解決農村養老問題

針對以上原因,我們可以採取相應的措施。我們都知道教育與經濟一環緊扣一環,一環影響一環。科技是第一生產力,所以我們要實實在在落實物資文明與精神文明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實踐創建和諧農村氛圍。我國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民已經先富起來了。現在先富的人和地區要充分發揮他們的帶頭作用。各鄉政府的基層幹部、黨員更應該發揮領導作用,積極地爲農民拓出一條致富路。

在分配製度上,國家應儘快地做出調整。現在國家雖然也頒佈了一些有利於農民的政策,收效卻甚微。國家干預經濟,提高了農產品的價格,而工業產品的價格也相應得提高了,所以,農產品的價格相對沒有改變多少。國家連續降低了3個百分點的農業稅,農民的農業負擔減輕了,可這點負擔分攤到每個人的身上也沒幾個錢,效果也不明顯。希望國家的經濟專家們同時考慮到宏觀調查市場的經濟作用,探索出一條直接有效且明顯的提高農民經濟收入的通道。

今年農村已在統計年過六旬的老人,據估計要給予這一部分人最低生活保障金。雖然,這制度尚未落實,但人心已是一片沸騰。希望國家儘快實施並將此制度改爲農民退休金制度,相信這一制度的落實會成爲農民歷史上的一大進步。

我地區現行的養老方式仍然是家庭養老,既由子女向自己年老的父母提供經濟支持、日常照顧及精神上的慰藉,其存在可以從經濟和社會兩個層面上認識。

現階段我國的經濟發展還不高,也不平衡,尤其是在我村,經濟水平極低。農村老人的經濟來源都靠中青年的兒女,在中青年的兒女中,“重小輕老”的現象還是很嚴重的,小的還沒錢照顧呢,何況老的?有些老人的兒女因生活瑣事,不履行贍養義務;有些老人的兒女惡性攀比,“你不管,我也不管!”結果誰也不管這些老人。這樣不僅老人經濟困難,同時也給老人帶來了精神方面的痛苦。

社會養老雖然初見端倪,但不是主流。社會福利體制還不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框架還沒有搭建起來,加之尊老敬老、孝敬老人的中華傳統美德也在日趨喪失,老農的養老問題不容忽視。

綜觀這兩個層面,還是社會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二者是相輔相成、互相影響的,所以我們得繼續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對於此次調查,雖然調查範圍有侷限性,但是對我自己而言是感受頗深。首先,我初步瞭解到“從羣衆中來,到羣衆去”的羣衆思想,自己在社會上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進程中都在無形的用運馬克思主義原理,從而加深了我對馬克思主義的認識。其次,我認識到中國的農村老人養老問題是不容忽視的大問題,如果任由農村的老人像現在這樣生活下去,不僅是中國人性的退化,也是社會不和諧、不穩定的重大因素。最後,我覺得自己是真正以主人翁的地位來發現問題,並絞盡腦汁的思考解決問題的措施。雖然現在我還是一名學生,但是我將在以後的學習中努力提高文化水平,培養道德品行,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奉獻自己微薄之力。

關於養老的調研報告 篇4

長期以來,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始終處於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農牧民遊離於社會的保障網外,他們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個人或家庭來承擔。隨着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特別是非農化與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牧民也同樣面臨市場風險和程度同等的生活風險,對社會保障的需求也大大提高,而目前以城鄉屬性分層社會保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建立和完善農村牧區社會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本文僅就內蒙古農村牧區養老保障現狀、問題進行了研究探討,並提出了一些建議。

一、內蒙古農村牧區養老保障現狀及存在問題

目前全區參加“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計劃的農牧民人數約有85萬人,還不到全區農牧業人口的7%,而90%以上農村牧區人口的老年保障,幾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而隨着城鎮工業化進程的加快,農村牧區富餘勞動力不斷向城鎮轉移,農村牧區面臨的人口老齡化壓力與日俱增,傳統的家庭養老面臨挑戰,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適應當前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

(一)家庭養老功能日漸弱化,農村老年人賴以養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戰

一是農村牧區人口的老齡化日趨嚴重。據抽樣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__年底,農村牧區人口中60歲以上老人的比重爲6.2%,預計到20__年前後,農村人口老齡化的程度將比現在高出2—6個百分點。

二是農村牧區家庭結構日趨小型化。隨着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農村牧區家庭結構出現了小型化的趨勢。據抽樣調查統計20__年農村牧區家庭戶均人口下降爲3.72人。家庭小型化使農村牧區老年人“養兒防老”的壓力增大。這種壓力一方面表現爲經濟供養,另一方面是與父母分開居住,越來越多的老年人獨自生活。

三是土地養老功能弱化。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農牧民擁有了土地使用權,但沒有所有權。這不利於農村老年人利用土地所有權的置換爲養老提供一定的保障。由於土地比較收益不斷降低,土地在農牧民家庭總收入中的比重不斷下降,進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農牧民難於完全依賴土地實現養老保障。

四是農村牧區勞動力流動的增強,迅速變化的外部環境,弱化了家庭的內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贍養父母的傳統觀念。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滯後,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一是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籌資模式單一。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方案中確定的繳費原則是:“堅持資金以個人繳納爲主,集體補助爲輔,國家給予政策支持。”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由於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基礎薄弱,根本無法兌現集體補助和國家給予的政策支持,絕大多數普通農牧民得不到任何補貼,在這種資金籌集方式下的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實際上是一種強制性儲蓄和鼓勵性儲蓄。既未體現“社會保險”,也未體現“社會共濟”,名不符實的“養老保險”使農牧民難以接受和認同。

二是保障水平低。民政部門實施的《基本方案》考慮到農村牧區發展條件的差異,規定了農民交納保險費時,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分2元、4元、6元、8元……20元10個檔次繳費。但是由於農村牧區經濟發展普遍水平低,家庭生活困難,再加上農牧民對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數地區農民投保時都選擇了保費最低的檔次。這樣低標準、短週期的資金週轉難以達到養老保障作用。

三是體制不順,管理混亂。從目前已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地區的情況看,農村社會保險機構只在縣級以上才設立,鄉鎮還沒有健全機構,行政村也沒有設立代辦員,專業人員更是寥寥無幾。由於技術落後,管理混亂,還出現了個別違規操作的挪用和擠佔行爲。

四是經費短缺,工作開展困難。根據《基本方案》規定允許從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費來彌補業務經費的不足,很多經辦部門就是依靠這筆費用來維持日常的業務工作。而在實施過程中,很多地區的同級財政從未劃撥過農保工作的專項經費,致使工作開展的難度加大。

另外,隨着我區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農村牧區大量集體土地被徵用,大批農民工進城務工,失地農牧民和進城務工農牧民的養老保障問題日益突出。尤其是失地農牧民,由於徵地的安置補償機制不健全、社會保障缺位,其中相當多的人成爲“無地、無業、無社會保障”的“三無”人員,直接影響了被徵地農民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失地農牧民問題已經成爲一個比下崗工人問題更爲嚴重的社會問題,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應給於更多地關注。

二、建立和完善我區農村牧區養老保障的政策建議   1.提高對農村牧區養老問題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重要性的認識。這主要指各級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應當對農村養老問題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決不能將養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戶自己的事情。老齡化是大勢所趨,勢不可擋,家庭養老勢單力薄,難以爲繼。我們必須對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建設保持足夠清醒的認識。多年來將老年社會保障視爲城鎮居民的專利,這不符合社會保障的公平價值原則,這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重點在農村和農民的發展思路相背離。因此,我們要充分認識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重大意義、存在問題、潛在危機,萬萬不可持無關緊要的態度。

2.鞏固和完善家庭養老機制。家庭養老是我國傳統的養老方式,是與傳統大家庭和以家庭爲單位的小生產相聯繫的一種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種方式。雖然現代的生產生活方式使家庭養老受到嚴峻挑戰,社會養老成爲現代必不可少的養老方式。但是家庭養老並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還是一種很重要和最主要的養老方式。這是由我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決定的。我國目前經濟基礎還比較薄弱,國家不可能拿出足夠的資金用於養老方面,而且,中國人傳統的親情養老,不管社會如何發展,也無法取代。因此,家庭養老仍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不會被社會養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們應積極培養、發展和完善它。要積極建設和宣傳新的養老觀,鼓勵和支持簽定養老協議書,充分發揮老年協會組織對強化家庭養老的重大作用,加大執法力度,對不贍養老人的子女嚴格執法等等。

3.堅持因地制宜與自願的原則,避免農村牧區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刀切”。我區地區差異大,受經濟發展水平、經濟承受能力、保險意識等方面的制約,短期內讓農牧民普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條件不成熟。要避免強迫農牧民參加的做法,杜絕“好心辦壞事”。因爲這不僅增加了農牧民的負擔,而且也不可能持久。只有堅持自願原則,並通過政府補貼、集體補助與政策引導,才能使這項工作健康持續地運行。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搞,以點帶面,在總結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再逐步推進。

4.繼續探索多種形式的農村牧區養老保障制度。從目前的農村牧區情況看,單憑任何一種保障都不能承擔如此重任,必須多種保障手段綜合運用,這纔是解決農村牧區社會養老的有效途徑。應當允許各地區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社會化養老保障制度。20__年我區將全面啓動農村牧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這一制度是爲收入難以維持農村牧區最基本生活標準的人羣而建立的社會救濟制度,克服了傳統的社會救濟制度存在的救濟範圍窄、標準低、隨意性大的弱點,使社會救濟有了普遍的適應性。農村牧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無疑是對農村牧區養老的有力補充,對此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落實資金,儘快把農村牧區低保工作全面推進。20__年國家將我區列爲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試點省區,參加試點的11個盟市、98個旗縣,共有9342人領取了獎勵扶助資金。對此各地區要予以高度重視,通過農村牧區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來提高農村牧區養老的保障能力,由於我區各地區財政收支狀況各不相同,對此各地要認真落實資金,本着實事求是、合理負擔的原則,劃分地方各級財政資金分擔比例,建立獎勵扶助資金髮放的安全快捷通道,堅持資金封閉運行、社會化發放的原則,確保資金到戶到人。

5.切實做好失地農牧民養老保障工作。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必要性、緊迫性和艱鉅性,將被徵地農牧民養老保險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被徵地農牧民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確保被徵地農牧民的合法權益。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徵地農民,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被徵地農民不同年齡段,制定保持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的辦法和養老保障辦法。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應按規定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有條件的地區可將被徵地農民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範圍,通過現行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解決其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對城市規劃區外的被徵地農民,凡已經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區,要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相應的保障範圍。沒有建立上述制度的地區,可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多種形式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養老,並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當地的社會救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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