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情況彙報

來源:瑞文範文網 2.42W

接到《關於做好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工作情況檢查的通知》後,區委對此高度重視,對做好迎檢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對全區選拔任用幹部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和自查。現將我區自《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正式頒佈以來的貫徹執行情況彙報如下。 我區處級領導職數和非領導職數共335職,其中正處138 職,副處197職。目前全區共配備處級幹部331人,其中正處136人,副處195人。區委直管領導班子共有68個。其中,街道辦事處17個,鎮鄉5個,系統黨委爲5個,區直委辦局41個。 XX年7月以來,區委先後調整班子177個,調整幹部256人,其中,提拔處級幹部93人。在提拔的幹部中,正處級32名,副處級61名。 一、學習貫徹執行《條例》工作情況 XX年7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正式頒佈後,道里區委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爲重要工作,納入議事日程,並結合道里區實際,制定措施,狠抓落實。重點在推進幹部選拔任用民主化、提高民主意識、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機制等方面入手,將《條例》貫穿和體現在識人、選人、用人和管人的各個環節中,收到顯著效果。 (一)深入學習貫徹《條例》,在思想認識上取得新突破 1、抓學習,提高領導幹部貫徹《條例》的自覺性。 區委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爲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和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緊迫任務,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認真抓好落實。 一是區委常委帶頭集中學。 首先,常委會和中心組採取集中輔導、座談討論、專題研討等形式學習《條例》,付智君書記帶頭做專題輔導。每位區級領導都能自覺學習《條例》,用《條例》精神統一思想。其次,區委召開全區黨政幹部大會,及時傳達中央、省、市委會議精神,部署學習貫徹《條例》任務,在“兩風”建設集中教育活動中,把《條例》作爲學習檢查重要內容,作爲從源頭上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重要措施來抓。區委還將貫徹執行《條例》的有關要求,納入到區第八次黨代會工作報告之中,作爲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的重要任務狠抓落實。今年,中央下發5+1文件後,區委立即召開中心組學習會,並擴大範圍,吸收區二級班子黨政一把手參加,區委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領導作了中心發言。 二是組織發動全面學。 下發了《中共哈市道里區委員會關於學習、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通知》。全區分區級、處級、科級和一般幹部四個層面進行學習貫徹。區級和二級班子幹部還將《條例》主要原則內容張貼在辦公室,並充分運用牆報、展板以及村有線電視和無線廣播網等形式大力宣傳。 三是查找不足專題學。 在“黨風”建設集中教育活動中,區委分別召開了常委會、全區黨政幹部大會公開查擺貫徹執行《條例》和幹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召開黨政領導幹部、老幹部、民主黨派等方面十幾個座談會,徵求意見和建議。還先後五次下發1500餘份涉及6個方面、40多個問題的調查問卷,徵詢意見,並針對反映的幹部工作存在問題進行認真研究分析,積極加以整改。 四是搭建平臺活化學。 區委組織部圍繞《條例》內容,編寫了一套知識問答題,在全區二級班子領導幹部及組織人事幹部中,開展了《條例》知識問答活動。同時,還參加了市委組織部組織的《條例》知識賽活動。有效地促進了領導幹部及組織人事幹部更好地學習掌握《條例》內容。 五是結合輔導系統學。 在~年舉辦的兩期二級班子主要領導研討班、三期二級班子領導幹部進修班上,深入學習研討了《條例》意義、內涵、具體規定等內容,區委組織部圍繞主要領導如何貫徹執行《條例》進行了輔導講座,全區二級班子和基層幹部也都開展學習輔導活動,主要領導帶頭進行了學習輔導。 2、抓責任,提高領導幹部貫徹執行《條例》的緊迫感。 區委建立了三級貫徹執行《條例》責任制和區二級班子、專兼職幹部三個層面的監督隊伍,確定區委書記第一責任人,二級班子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主管領導具體責任人的責任體系,把貫徹執行《條例》列入全區黨的建設的重要目標進行考評,出現問題追究黨政主要領導責任,並作爲考察班子、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 3、抓案例,提高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羣衆監督的堅定性。 爲了進一步提高領導幹部的認識,警示幹部,結合“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推進反腐倡廉工作”集中教育活動,開展案例分析活動,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特別是中組部通報的鄭元盛、張型魯、鄭澤生、馬德等案例,進行深刻剖析,查找危害,追朔根源,聯繫實際,提高對選任幹部堅持正確導向重要性的認識,也使全區廣大黨員幹部受到了一次學習貫徹《條例》必要性、迫切性的教育。 (二)以學習貫徹《條例》,在選拔任用幹部標準和原則具體化上取得新突破 1、堅持正確用人導向,用好的作風選作風好的人。 兩年來,在幹部提拔任用上,我區始終堅持以《條例》精神爲指導,按照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標準,重政績,重“公論”,把一批政治上靠得住、業務上有本事、肯幹事、能幹事優秀的幹部選拔到了各級領導崗位。在調整的幹部中,主要領導幹部帶頭遵守《條例》,能夠頂住方方面面壓力,堅持條件、標準、原則,調整和使用領導幹部。組織部結合“兩風”和“樹組織人事幹部形象”集中教育活動,開展做“公道正派”組工幹部大討論活動,使組工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作風和工作能力有了明顯提高。按照5+1文件精神,修改完善了幹部工作制度,進一步規範了幹部工作。兩年來,區委調整二級班子一把手101人次,注重把那些政治素質強、能力水平高、善於駕馭複雜局面、能夠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團結同志、廉潔自律、羣衆威信高、統帶能力強的優秀幹部選配到了黨政主要領導崗位。另外,爲了加強基層領導班子建設,區委下決心把機關優秀年輕領導幹部向基層主幹線傾斜和充實,有13名年輕幹部配備到農村鄉鎮街道和經濟部門任領導幹部。爲加快年輕後備幹部的成長速度,採取公開選拔的方式,破格選拔了10名副處級領導幹部。在調整配備教育局領導班子時,依據《條例》規定,大膽改革處級幹部選拔方式,在多層面推薦的基礎上,面向全區、面向全市進行了公開面試選拔,進一步樹立了正確的幹部導向。 2、堅持選人用人標準,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 一是突出以德爲本,注重政治標

關於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情況彙報

準。區委在貫徹《條例》的實踐中,認真堅持幹部選拔任用標準,同時結合道里區發展實際,針對幹部需求實際,在調整幹部之前,提出調整原則和細化標準。重點看幹部是否有堅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場,看幹部能否身體力行“xxxx”,看幹部是否清政廉潔,勤政爲民。二是突出以績取人,注重羣衆“公認”。區委在選用幹部過程中,打破了過去論資排輩的傳統觀念,堅持看政績和貢獻,立體看、交叉看、全面看。把羣衆“公認”作爲考察提拔幹部的重要一環,充分體現羣衆“四權”。堅持民主推薦、~測驗、差額考覈、考前預告、任前公示,充分讓羣衆參與意見,對多數羣衆不認可的幹部不使用。三是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賢。爲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選好人、用好人,在選拔任用幹部工作中,始終把貫徹執行《條例》作爲衡量幹部工作的重要標準,不遷就、不照顧,不拘一格選拔優秀年輕幹部。重德才兼備,不求全責備;重臺階不唯臺階;重素質和實績,不任人唯親,真正體現黨的幹部路線。 (三)深入學習貫徹《條例》,在嚴格程序把好“五關”上取得新突破 兩年來,我們深深體會到,選拔任用幹部的原則和標準確定後,程序嚴格很重要,只有嚴格按程序辦事,把好“五關”,才能減少和消除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差錯和失誤,保證選拔工作質量。 l、嚴把“推薦關”。 根據《條例》的要求,區委把民主推薦作爲選拔任用幹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礎環節,不準用其他方式和形式代替。在去年民主推薦全區50個班子92名幹部調整中,爲充分體現推薦幹部工作的民主、公開、公平、公正,全區組織了三個層面民主推薦。一是基層民主推薦。區委召開了二級班子主要領導工作會議,對民主推薦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各單位按照《條例》要求進行民主推薦,並在推薦結果彙總表上由主要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報送區委組織部;二是區委組織部組織民主推薦。區委組成7個推薦組,由正處級領導幹部帶隊,深入全區各二級班子進行民主推薦;三是區委組織集體推薦。召開全區黨政幹部大會,對現職二級班子主要領導現崗位勝任程度進行了民主測評,對擬提拔正、副處級幹部進行了集中民主推薦。在整個民主推薦過程中,始終堅持“用發展衡量實績,憑實績任用幹部”的原則,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業務上有本事,肯幹事業、幹成事業的幹部推薦上來,切實營造了唯纔是舉的用人環境,樹立了重政績、重公論的用人導向,得到全區上下的一致好評。 2、嚴把“考察關”。 兩年多的實踐,使我們認識到,考察是準確識別幹部的重要途徑和手段,是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關鍵性環節之一。在嚴格把好考察關上,着重抓好六個關鍵環節。—是注重考察組長政治上的可靠性。每次考察,首先選政治上靠得住的同志組成考察組。讓優秀的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並對考察組成員進行培訓,明確考察的標準、方法、步驟和要求。二是注重羣衆參與和考察的廣泛性。爲了考察的真實和準確,我們實行了考前預告,發揮羣衆“四權’作用,試行了差額推薦和差額考察辦法,對全區5個班子擬提拔人選和後備幹部按照1:3的比例進行了差額推薦,根據推薦結果,進行了差額考察。並注意傾聽離退休老同志、民主黨派等方方面面意見,同時,結合幹部考察還審計了48名黨政主要領導幹部。三是注重公正考察防止談話範圍的傾向性。在公選中,實行了“量化打分’的辦法。一是量化民主測評結果。將考察人選所在單位幹部羣衆對考察對象10個測評要素的評價意見,分別確定爲優、良、中、差四個檔次,並規定出四個檔次的分值範圍。二是量化考察組意見。各考察組在充分考察、聽取羣衆意見的基礎上,通過署名打分的方式,對被考察人進行綜合打分,彙總後形成考察組意見分。三是量化考察結果。將民主測評結果分、考察組意見分,按照5:5的權重比例綜合計算形成考察成績。考察過程中的各種量化成績均以百分計,按權重係數折算後,計爲總成績。考察組按有關要求和幹部名冊指定考察談話人員,防止片面性和傾向性。四是注重針對性。在調整幹部時,我們都要制定《考察方案》和意見,按照不同戰線,不同層次,不同職位特點,有針對性實施考覈辦法和內容,因崗施策,按崗考覈,進一步增強了考察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五是注重考察工作的經常性。我們把幹部考察工作不僅限於集會考察、年終考察、提拔考察,更注重日常考察和圍繞中心工作、重點工作考察。在防“非典”鬥爭和“兩風”建設教育活動,組織部組織考察組跟蹤考察,收到好的效果。六是注重考察範圍的全面性。在考察中,不僅考察幹部的工作圈,服務對象圈,還延伸到生活圈和交際圈,深入到社區進行考察。 3、嚴把醞釀關。 我們把醞釀作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重要的方法和程序。對擬任用的幹部在民主推薦和考察的基礎上,在上區委常委會之前,廣泛徵求意見,進行充分醞釀。主要把住三個主要環節,一是個別醞釀,對領導職務擬任人選,區委主要領導,組織部負責同志在區領導層之間對擬任人選進行個別溝通、徵求意見,二是在個別醞釀的基礎上,召開書記辦公會進行醞釀。三是在區委常委會召開前,將擬提拔幹部名單交區全紀檢委及有關部門進行審查溝通,徵求意見。 4、嚴把討論決定關。 討論決定在整個選拔任用工作中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區委不折不扣地堅持民主討論,集體決策的原則。區委主要領導帶頭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黨內民主,不搞個人說了算,不搞臨時動議,嚴格按照《條例》辦事。做到沒有經過組織部門考察的不上會;區委常委人數未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會;對部門和羣衆反映幹部問題沒查清的不上會;應徵求而未徵求有關部門意見的不上會。常委會上由組織部逐個介紹擬任人選的提名、推薦、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況,每位常委在充分發表意見基礎上,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 5、嚴把監督檢查關。 幾年來,區委把建立健全乾部選拔任用的監督管理機制,作爲抓長效監督的重要舉措,一刻也不放鬆。一是把對執行《條例》的監督關口前移。變事後檢查監督爲事前、事中監督,變被動監督爲主動防範,變亡羊補牢爲未雨綢繆。兩年來,在選拔的科、處級幹部的工作中,把監督檢查工作貫穿每個重要環節和全過程,進一步提高了選用幹部質量,有效防止和制止了在選拔工作程序和擬選任對象的問題,收到較好效果。二是把對《條例》情況

的檢查經常化、規範化。區委先後印發了《關於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程序》《關於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的實施意見》和《公示舉報問題調查處理辦法》(試行),根據市委組織部部署,區委每年向全區下發《關於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在各單位自檢基礎上,區委組成檢查組進行抽檢和全面檢查。並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制訂整改措施。區委每年與二級領導班子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把貫徹執行《條例》作爲重要檢查監督重要內容之一。三是建立健全監督體系,提高監督工作質量。區委對幹部監督隊伍建設非常重視,建立了由德高望重的局級離休老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人士等人員組成的幹部監督隊伍,強化了幹部監督工作的統一協調和宏觀指導。同時,建立了組織部、紀檢委、監察局、人事局、審計局等部門參加的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經常溝通,加強監督信息反饋,對領導幹部和選拔任用幹部實施監督。如某局班子主要領導間經常意見不統一,工作不配合,有些工作滯後,甚至違規操作,造成一定後果,羣衆反映較大,兩名主要領導被免去現職。 (四)深入學習貫徹《條例》,在加強監督管理的制度建設上取得新突破 首先,進一步完善了民主推薦制度。 《條例》明確規定,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提出考察對象,旨在擴大羣衆的參與權、選擇權,拓寬選人知人渠道。探索了差額推薦、多層面投票推薦和推薦結果分析的辦法。我們把多層面推薦的結果加以分析,既看票數,又不簡單地“以票取人”,對於推薦票達到一定數量或比例後,一視同仁地列入差額考察人選,通過考察進行比較鑑別,好中選優。 其次,進一步健全了幹部考察制度。 一是實行了考察預告制度。我們將被考察對象、考察組成員、反映情況聯繫方式等內容予以公告。區委組織部負責接待來信、來訪、來電,對反映的問題都進行認真的調查覈實。“考察預告制”的實施,打破了幹部工作的神祕感,在較大程度上擴大了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二是實行了差額考察制度。依據《條例》,遵循《黨政領導幹部考覈工作暫行規定》,我們制定出臺了《關於選拔任用幹部實行差額考察的意見》(試行),明確提出了實行幹部差額考察的目的和意義、差額考察的基本方法等,進一步規範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結合工作中實際遇到的情況,研究確定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三必差”和“三不差”的工作原則。“三必差”,即:對確定的後備幹部實行差額推薦和差額考察;對擬提拔幹部實行差額推薦和差額考察;對重要崗位擬提拔人選的確定實行差額推薦和差額考察。“三不差”,即:對單位或部門較小、人員較少、條件不成熟的不實行差額考察;一個單位符合提拔條件人選較少的不實行差額考察;單位或部門雖然有部分人選符合提拔條件的學歷、任職年限要求,但依據平時掌握,現實表現並不突出,工作業績平平,不符合提拔條件,不實行差額考察,不搞醜小鴨與白天鵝做“陪襯”差額考察的做法。三是述職制度。在常規考察和提拔性考察中,我們要求被考察對象在一定範圍內向幹部羣衆彙報任職期間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並接受羣衆的評議和測評。這樣不僅有利於羣衆比較全面瞭解被考察對象履行職責的情況,也有利於考察其基本能力。四是八小時以外考察制度。根據新時期幹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新特點,我們把考覈的觸角延伸到了考察對象家庭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區,瞭解考察對象八小時以外的現實表現,全面深入地瞭解情況。 第三,進一步規範了幹部任用制度。 一是常委會票決制度。按照省、市委要求,區委常委會決定的幹部任免事項一律採用了“無記名投票表決制”。書記和常委一人一票,每票效力均等,按得票多少決定下步的任免,真正體現了按多數人意見辦事的要求。二是任前公示制度。我們對提拔的93名處級幹部都按要求進行了公示。通過落實領導幹部任前公示制,進一步堅持了正確的用人導向,改變過去選拔任用工作的“暗箱操作”爲“陽光操作”,防止了幹部的“帶病上崗”,增強了羣衆的民主參與意識。同時,我們將公示制引入後備幹部的管理之中。打破以往後備幹部不公開的做法,將擬確定的後備幹部名單印發全區,接受羣衆的評價、監督。經公示後建立了260人的後備幹部隊伍。 第四,強化了幹部管理與監督制度。 一是與執法執紀部門聯繫通報制度。爲及時掌握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執法執紀情況,由組織部牽頭建立了與區公安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區紀委(監察)、區人事局、區審計局、區司法局、區信訪辦等有關部門聯繫通報的工作制度。以解決長期困繞我們的“監督眼線狹窄、監督資源奇缺、監督方式落後、監督手段原始、監督效果不如人願”的老大難問題。二是幹部監督信息員制度。根據幹部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爲了自覺接受各界對選拔任用幹部的監督,聘請了10名德高望衆的離退休老領導、知名人士爲我區幹部監督信息員,建立了信息員工作制度,在大規模調整幹部、公開選拔副處級領導幹部時,都要邀請他們參加,徵求他們的意見。三是羣衆監督舉報制度。注意傾聽羣衆對二級班子及成員的反映,讓羣衆監督二級班子及成員的工作、作風以及廉政情況,並規範了羣衆上訪接待、信件接受處理、登記交辦、報結、反饋等相關制度,保證羣衆監督落到實處。 (五)深入學習貫徹《條例》,在擴大民主完善機制上取得新突破 我們認爲,要使幹部選拔任用民主化的制度得到有效執行,並取得理想效果,還必須建立制度實施的科學機制。 首先,試行了領導幹部公開選拔機制。 目前,領導幹部產生的方式主要有選任制和委任制。我們認爲:相對而言,選任制更爲集中和直接地體現民主的精神。去年,區八次黨代會後,爲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改善結構,爲實現道里區在全市率先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宏偉目標,建設一支奮發有爲、能擔重任的高素質的領導幹部隊伍,區委根據道里區發展需求,確定了經濟、城建和文祕政務三個類別10個副處級崗位,向全區公開選拔副處級幹部。這項工作歷時近兩個月的時間,獲得了~成功,達到了預期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成立了組織機構,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廣泛組織發動,深入宣傳動員。在全區公佈了條件,公開了崗位類

別。三是嚴格程序,全程公開,全程監督。即公開公選領導類別、數量及條件,公開報名結果、筆試結果、面試結果、考察結果、擬任人選和最後結果。整個過程都由區紀委同志全程監督。每個階段結束後,公選工作領導小組都召開會議研究部署下部工作。公選出的10名幹部在新的崗位發揮了積極作用,在全區產生了良好的反響。 其次,建立了~的運用機制。 我們把~結果作爲幹部選任和管理的重要依據。一是在推薦幹部上體現~。選拔任用幹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做到沒有經過民主推薦的不進行考察,民主推薦票不集中,羣衆公認程度不高的,一般不列爲考察對象。二是在考察幹部上體現~。在考察中儘可能擴大羣衆參與的範圍和程度,不僅瞭解機關和基層幹部羣衆的意見,還了解服務對象以及原工作單位的意見,使考察更加客觀全面。我們還堅持每年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一次年終考覈,根據考覈結果,對幹部提出提拔、交流、誡勉、降職等意見。三是在黨委決策上體現~。黨委在討論決定幹部時,認真分析羣衆意見,對羣衆認可度不夠、意見分歧較大的擬任人選不討論;對多數羣衆不贊成的堅決不任用;對多數羣衆不滿意的,及時進行調整;對羣衆評價差、考覈中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以上的領導幹部,降職或免職;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討論,科學集中,慎重決策,確保選準用好乾部。四是在教育幹部上運用~。我們還將民主推薦、~測驗和考察情況,在領導同幹部談話時,及時向幹部本人反饋,發揮~結果對幹部的激勵教育作用,促進幹部健康成長。 第三,建立幹部選拔任用民主制度的監督機制。 一是建立了“道里區關於實施對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監督的實施辦法”。二是建立了選拔任用幹部檢查抽查制度。區委組織部每年都要對基層黨委貫徹落實《條例》情況進行檢查,並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違規操作的幹部任免,矯正不規範的操作。 第四,建立相關責任追究機制。 一是考察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因個人能力原因或不堅持原則而造成考察失實失真的,視其情節嚴重,取消考察資格或調離組織部門,直至追究相應責任,以強化工作責任心,增強識人的科學性。二是用人失誤責任追究機制。在考覈準確的前提下,因盲目贊成或反對某項人事任免而導致用人決策失誤,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追究決策成員的個人責任。在抽查基層做出的所有用人決策時,查看每個與會成員的個人意見是否如實記錄,是否有本人簽名。若多次出現用人決策失誤,就要追究具體人的責任。藉此制度,促進用人決策時,把對事業負責與對自己負責結合起來,認真慎重地行使用人決策權,杜絕隨意性,增強公正性。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幹部培訓和教育相對滯後。隨着機構改革一些同志剛剛走上領導崗位,有的走上了新的領導崗位,崗位變化快,而培訓的速度還跟不上幹部崗位變化的要求,個別領導對《條例》的學習還不夠,幹部政策、選拔任用的程序標準還不甚瞭解。 二是幹部考覈的標準和方法還比較單一。分類考覈的標準還沒有規範起來。考察幹部不稱職和不稱職界限不夠具體。 三是幹部監督的途徑和手段有待深化。對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還仍然是目前幹部監督工作的薄弱環節,特別是對幹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日常掌握考察還不夠,有些社區對幹部瞭解的情況還不多,或者是瞭解一些不良反映也不願說,有些幹部不能夠主動參與社區活動,接受社區監督。 四是幹部監督管理的基礎工作還需要加強。《條例》中規定“確定考察對象時,應當把民主推薦的結果作爲重要依據之一,同時防止簡單地以票取人”。因爲推薦票必須達到多少的規定比較模糊,缺乏衡量標準。有個別單位領導爲多出幹部,在羣衆中有意引導,還有個別單位由“組織”出面通融說情,統一口徑揚美蓋醜,想使並不十分優秀的幹部甚至想甩包袱的幹部得到提拔。這些單位的做法與正常的單位舉薦有着本質上的區別,與黨的幹部路線根本不相容。 三、今後工作打算 1、進一步加大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力度。 學習貫徹《條例》是一項長期任務。要堅持理論聯繫實際,把學習《條例》與學習貫徹“xxxx”重要思想、黨的xx大精神結合起來,與黨風廉政建設、健全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結合起來,與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創建發展型班子活動結合起來,與解決幹部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結合起來。專題進行《條例》講座,對全區二級班子成員和組織人事、紀檢和幹部監督員普遍進行培訓,召開學習貫徹《條例》專題民主生活會、研討會、專題報告會,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條例》。同時,通過會議、簡報、專題、經驗交流和廣播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各級黨委和領導幹部貫徹執行《條例》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2、加大創新干部監督工作的力度。 做好新世紀、新階段的幹部監督工作任務十分繁重。我們要着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堅持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和對領導幹部的監督一起抓,加強對主要領導用人上的監督,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全程監督,不斷改進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實現幹部監督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 3、加大監督檢查《條例》貫徹執行的力度。 加強監督檢查,是確保《條例》全面貫徹落實的重要舉措。我們要把監督檢查工作放在黨建工作的首位,用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成果來衡量監督檢查工作的成效。充分發揮幹部監督部門和專業幹部及監督員的作用,把幹部監督工作與區委重要目標結合起來,進行專項考覈,同時根據全區重點工作和幹部工作重點監督檢查,建立健全乾部監督巡視制度,以正面教育爲主,以預防爲主,以事前監督爲主,防患於未然,及時發現苗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實現監督關口前移。另外,對違反貫徹執行《條例》的問題要及時查處和糾正,對羣衆舉報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瞭解和處理。 4、加大幹部監督管理制度建設的力度。 我們要把制度建設作爲貫徹執行《條例》長效措施來抓,要建立健全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更好地預防和解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按照省、市委要求,重點要進一步完善貫徹執行《條例》的制度,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制度,街道、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幹部工作實績考察制度,對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監督制度,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

制度等等。同時要建立健全嚴格的幹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區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單位一把手是直接責任人,加強完整配套的制度建設,使幹部監督工作有的放矢,監督有力,使貫徹執行《條例》的監督檢查工作落到實處。 中共哈市道里區委組織部 ~年7月20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