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精選1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73W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 篇1

上訴人(一審原告):_________________錢某某,女,漢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精選15篇)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請求撤銷南京市白下區人民法院(20__)白民初字第828號民事判決書;

2、判決被上訴人向上訴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30556.92元;

3、判決被上訴人支付上訴人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28日期間的工作日延時加班工資16461.80元,休息日加班工資15220.40元。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希望建立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爲就合作中的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是指: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圖紙、產品、模具、設計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乙方保證上述保密信息僅用於與合作的用途或目的,並予以妥善保存。經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指示將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資料歸還給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銷燬。合作終止後,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將保密信息資料交還。

2.所有由甲方通過任何形式發送經乙方的產品圖紙,樣品,或者技術信息,產品說明,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用,發給其他任何第三方,或者對外進行宣傳。

3.所有甲方委託乙方印刷的產品,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任何報紙雜誌、產品宣傳冊、網絡上使用甲方產品的相關資料進行宣傳,更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該產品介紹給任何第三方。

4.乙方對甲方印刷的產品不能以任何形式泄露,客戶發至乙方的郵件或其它信息,在沒有抄送甲方的情況下,乙方必須轉至甲方,不得直接回復。

5.乙方需要自行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以上保密措施的正常進行。

6.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均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標準雙方自行協商或以受害方實際遭受的損失爲準。

7.該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到終止合作後5年內有效。

8.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 篇3

此僱用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僱主)和_________(以下簡稱僱員)締結。根據本合同,僱主將聘用僱員且僱員同意受聘於僱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一、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僱員將受聘從事_________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工作日和工時:僱員每週工作從星期_________至星期_________,每天從_________點至_________點,一週共_________小時。

四、報酬:僱主同意就僱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_______美元,每兩週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佣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五、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僱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___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僱主不得剋扣僱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爲(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_________。

六、主要工作地:僱員主要工作地爲_________。但根據僱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僱主也可要求僱員在_____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七、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僱主將負責僱員返回僱傭地的機票費用。

八、保險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_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九、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___。

十、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僱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_______美元。(同上)僱主免費提供住宿。(同上)僱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_______餐,每月收費_________元。

3.(同上)僱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_________。

6.(同上)其他:_________。

十一、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合同:_________(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僱員行爲規範。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

十二、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爲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僱員_____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_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僱員行爲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___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十三、爭議的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1.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爲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僱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僱主和僱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准予的除外。

十四、匯款及其他義務:僱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十五、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

僱主(簽字):_________僱員(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公證書

茲證明_________和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我的面前,簽訂了以上僱用合同。經查,此行爲是他(她)(他們)按合同自願精神簽訂的。

公證員(簽字):_________

經_________批准

工長(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 篇4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創業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准,同意給予創業基金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專用於幫助乙方創業。

第二條本款爲無息貸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爲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佔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乙方保證將貸款用於經甲方批准的創業項目(專款專用),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可以委託項目所在地團委對項目進行監督、協調)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丙方用其工資對乙方貸款進行擔保,並對乙方的行爲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爲,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後,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並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並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八條合同生效前提條件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合同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並就合同解除後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兌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後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牴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 篇5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點從事 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爲 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以下列第 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爲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爲每月的____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於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覈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後,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爲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註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

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單位(蓋章)________年____月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 篇6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勞動合同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本合同必須用黑色碳素筆或簽字筆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緊急聯繫人: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爲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甲方爲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並儘可能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盡力爲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並儘可能爲乙方提供相關培訓,以提高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

乙方聲明如下:

乙方願意加入甲方的團隊,成爲甲方團隊中的一員,並爭取和甲方一起發展。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乙方承諾其應聘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關係,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爲此支付的律師費)的,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及因商業祕密的泄漏而產生的不能投產或減產的損失等)。

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項: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勞動報酬:

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確認已經明確被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以上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簽字:

合同條款

一、合同期限

注: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並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分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注:適用範圍:

對於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連續性、穩定性的工作,技術性強的工作,適宜簽訂較爲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一般性、季節性、臨時性、用工靈活、職業危害較大的工作崗位,適宜簽訂較爲短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注:除雙方自願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已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2)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甲方與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範圍:

這種合同適用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有利於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於勞動者來說,也有利於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鑽研業務技術。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注:我國法律對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限制較少,用人單位可以靈活運用,故用人單位應當盡力選擇此種方式約定勞動合同期限。

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情形:

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任務性較強,工作相對自由,工作目標較單一。

(二)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試用期限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注:不能約定試用期的情形:

(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下的;

(3)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4)勞動者和企業雙方同意不約定試用期的。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法律對試用期的規定: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企業如何確定試用期?

建議企業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採用最長期限的試用期,既可以爲企業節約一定的成本,又可以更好的考察員工,以實現企業招聘利益的最大化。但企業在試用期內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必須舉證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存在其他可以法定解除的情形。

(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錄用條件爲: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4.獲獎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5.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6.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7.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未盡事宜,以招工公告、啓示、通知等甲方所發佈的招工條件爲準。

注:錄用條件應該具體、明確,這是企業在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證明新進人員能否勝任工作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也是雙方發生爭議時進行訴訟的證據!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的    部門     崗位上工作,職務爲       。工作地點在      。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但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根據甲方的崗位職責(崗位職責詳見合同附件)履行義務,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爲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相應的工資待遇。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增加工作地點條款,這是因爲實踐中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可能與用人單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予以明確;但如果企業經營有需要的,可以明確告知其工作地點在幾個地點之間調整。

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有可能被認定爲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而無效。但是,用人單位可以制定一個較高的工作崗位職責要求,當希望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或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時,即可以認爲勞動者不勝任該工作崗位而對其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進行調整。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第____________種工時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並且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但以下情形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衆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爲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每月爲一個計算週期,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對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注:選擇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單位。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含義: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爲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主要是指: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職工;地質、石油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 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亦工亦農或由於受能源、原材料供應等條件限制難以均衡生產的鄉鎮企業的職工等。另外,對於那些在市場競爭中,由於外界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的企業的部分職工也可以參照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辦法實施。其職工的平均月工作時間和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如果存在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情況,應視爲延長工作時間,要按規定支付職工加班費;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根據公司安排進行。

1.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2.甲方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和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注:選擇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

不定時工作制的含義:

不定時工作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作制的適用範圍: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 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 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二)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發乙方的工資:

A. 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爲稅前應發工資)爲: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崗位工資爲: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爲__________,計件單價爲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爲:__________元,甲方將依據績效工資考覈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議甲方儘量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按照此種方式,甲方可以跟乙方約定一個較低的基本工資,然後制定一個詳細的績效考覈辦法,根據績效考覈結果來確定乙方的績效工資,以便甲方利用考覈結果來調整乙方的工資。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工資計發形式和標準確定乙方的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

(1)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

(2)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甲方如果想不違反本條的約定,可以在合同或相應的規章制度中規定相同崗位的工資標準,再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來支付乙方的工資,那麼只要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就可以了。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四)甲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五)乙方在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甲方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後,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七)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服從甲方加班的安排:

A.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B.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C.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九)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本合同以變更後的法律、法規爲準。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採用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注:如果是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單位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與單位協商一致的,則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故單位欲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能讓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申請,則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在試用期內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告知乙方解除合同的原因。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試用期滿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免除乙方應依本合同及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的法律責任。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本合同第 三 條所約定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用人單位依法或依照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特別注意解除的條件和程序。司法實踐中常見一些用人單位在行使解除權時往往只注重解除的條件而忽視瞭解除的程序,比如:提前30日,書面通知等,有的用人單位甚至在勞動者的行爲已經符合解除合同的條件時,不注意固定相關證據致使在勞動爭議仲裁中無法證明自己行使解除權的合法性反而承擔不利的後果。因此用人單位在行使法定或約定的解除權時首先要注意收集相應的證據,其次是注意按照法定的程序行使權利,這樣才能保證有效追究勞動者的違約或賠償責任。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注:如果用人單位想解除與該員工的勞動合同,則可以將員工放在一個崗位職責要求較高的工作上,員工如不能勝任工作,則可以將員工調至另一相近的崗位,如調崗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可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依據規定,必須是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重大變化發生時,用人單位纔可以解除。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員工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員工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員工並與被裁減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注: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可以根據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界定。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員工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裁減員工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員工: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七款第一項規定裁減員工,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員工,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八)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導致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能夠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六款、第七款的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注:此規定非常重要,如果企業未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險作業的員工做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一旦倉促解除,涉及仲裁或訴訟時,解除行爲將被視爲違法而無效。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注:只要勞動者被確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達到傷殘等級,用人單位除按照本合同第五條可以解除與勞動者的合同外,均不得解除本合同。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擔任專職的工會主席、副主席或委員的;

(2)擔任平等協商代表的;

(3)服兵役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如果期滿後勞動者繼續工作,則視爲存在勞動關係而未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責任。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注:如果與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員工繼續簽訂聘用協議的,此關係爲勞務關係,不是勞動關係。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七條第九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有符合本合同第七條第九款第二項規定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在勞動關係解除、辦完工作交接手續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就解除勞動合同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六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七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

6.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十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辦完工作交接手續;

2.交還乙方所使用、保管的甲方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3.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4.乙方離職前應交接的其他事務。

(十四)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十五)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七條第十三款規定的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六)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一個月的工資作爲對甲方損失的賠償金。

八、保密條款、競業禁止

1.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原料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B.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管理經驗、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注:客戶名單能否構成商業祕密,需要以下要件:客戶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交易習慣、意向、內容等區別於相關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戶信息;並且企業要事先對此採取保密措施。

C.其他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爲 。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爲 ,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爲 ,職務(或工種)爲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並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爲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 執行,初始工資額爲 元/月或 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

(2)勞動定額 (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覈週期支付工資): 。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佈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爲: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爲: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並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爲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爲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爲 元/月(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後,可以裁減人員,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並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於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後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職教中心

爲了進一步加強學校與用人單位的合作,適應產業發展的需要,共同做好中職畢業生就業工作,向企業輸入所需應用型技術人才,優化企業的人力資源,建立長期的人力資源供需協作關係,實施“定單式培養”,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現就畢業生就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總則

適應市場發展需要,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實施以職業能力培養爲中心的教學模式,爲企業培養既有良好職業素質又有很強的操作技能的應用型人才,雙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關係,甲方在乙方設立“__________________人力資源培訓基地”,乙方在甲方建立“臨澤縣職教中心實訓基地”。

本着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甲方產業發展需要和用工計劃,設置招生專業,確定聯合辦學班級人數,按甲方職業崗位羣的知識技能要求和職業資格准入相關條件制定實施教學計劃,按需施教,爲企業培養實用型技能人才。

二、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可作爲乙方的就業(實習)基地,在甲方有用工需求的時候,乙方爲甲方優先輸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供甲方選拔和錄用。

2、根據本單位產業發展情況、生產經營規模和預期投資領域、在擴建項目等人力資源增長過程中,負責地向乙方提供企業人力資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時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信息、員工培訓計劃。

3、負責向乙方提供企業人力資源結構狀況,職業崗位特徵描述,各職業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技能等級,協助甲方制定各專業培養目標,審訂聯辦專業實施教學計劃和各種培訓班實施計劃,制定各專業崗前培訓計劃和頂崗實習計劃。

4、在自己的網站、自辦報刊雜誌、簽約新聞媒介等主流媒體上發佈聯合辦學的相關信息,爲乙方提供媒體廣告支持。

5、根據當前一段時期用工需求和員工培訓計劃,提出聯合辦學各專業春、秋季招生建議計劃人數的建議計劃。

6、按照乙方教學計劃,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安排學生實習內容、指導實習過程,培養學生實際操作能力和職業素質,提供實習設備、場地和原材料,供學生實習操作,指導學生按有關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操作相關實驗設備。

7、根據學生實習期的內容和項目、課題給予適當安排,並委派擔任主管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教學指導,對實習學生的實習成績進行全面的評價和考覈,以保證學生能順利完成實習教學內容,爲畢業後服務於企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8、負責安排雙方聯合培養的合格畢業生就業,做到優生優用。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當地《勞動合同條例》的相關程序,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勞動用工手續。

9、甲方有對乙方人才培養方式提出改進意見的權利,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建議後,結合學校教學工作實際情況,及時改進人才培養模式,適應市場需求。

10、甲方應確保本單位招聘及用工的合法性。

11、學生在使用甲方的機器設備時,必須在甲方的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才能上機操作;操作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二)乙方責任

1、負責開展招生宣傳,將與甲方聯合辦學作爲辦學的優勢與特色進行宣傳,吸引學生報讀雙方聯合辦學各專業。

2、在學校加掛甲方人力資源培訓基地名稱牌匾,並通過招生宣傳渠道在媒體上進行宣傳報道,擴大企業知名度。

3、根據當前一段時期甲方用工需求和員工培訓計劃,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勞動人事部門,上報春、秋季招生計劃。

4、制定各專業實施教學計劃和課程教學大綱,並按相關要求組織開展教學,初步確定每次實習的時間、內容、人數和要求,提前與甲方聯繫,協助甲方制定具體實習計劃和安排。

5、負責辦理新生錄取手續、入學報到、學生管理、教學管理、畢業證辦理及其他在校期間的各種教育管理工作。

6、委派專人負責聯絡實習學生、協助甲方處理實習期突發性事件等行政事務,並參與實習指導工作,教育實習學生嚴格遵守乙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勞動制度。

7、負責根據當地收費標準按年收取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相關費用。協調甲方與學生簽訂《勞動合同》,完善勞動用工手續。

8、教育實習學生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勞動制度。

9、爲參加教學輔導和實習指導的甲方技術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並按甲乙雙方的約定爲工作人員支付報酬。

三、合作時間

合作時間爲三年,根據雙方合作意願和實際情況,可長期合作。首次合作結束後,雙方可共同商議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四、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作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雙方應遵守有關條款,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2、如一方單方面違約或有損害對方利益或形象的行爲,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職教中心(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 篇9

甲 方:__ ____

乙 方:__ _

簽訂日期:__ 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或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在京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姓 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上崗證證件號碼:

現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採取下列第 種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招用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 。工作地點爲 。

第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北京市和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約定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下列第 種工作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

(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不定時工時制度。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和不定時工作工時制度的,應經註冊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批准。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工資標準爲:

(一)實行按日計算工資的;

1、工資標準爲 元/日;

2、工資計算方式爲 元/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按照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的出勤記錄計算;

4、雙方應於每月 日前,按照上述標準,覈算乙方上月工資數額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二)實行計件工資的:

1、工作量計算標準爲 ;

2、工作量單價爲 ;

3、工資計算標準爲工作量單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書面告知的標準完成工作;甲方的工作標準見本合同第二十條。

5、雙方應於每月 日前,按照上述標準,覈算乙方上月工資數額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三)乙方試用期月工資 元。甲方支付給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每月 / 日以法定貨幣或採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北京市和企業註冊地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北京市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應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投保標準爲 / ,並支付保險費。

第十二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職業培訓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能、勞動安全生產以及普法維權教育培訓。

第十四條 甲方應實行“先培訓後上崗”的就業准入政策,上崗前應對乙方進行以下方面的業務培訓:

(一)國家有關建築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二)建築行業《國家職業標準》所要求的理論知識和實操方法;

(三)建築行業相關規章、規程標準;

(四)事故防範和應急救援處理辦法及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

(五)勞動者權利義務以及勞動爭議處理的程序與合法渠道。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羣防羣治制度。

第十六條 甲方應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 甲方和乙方在履約過程中,應當遵守國家、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築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乙方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乙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要求有權拒絕,並提出檢舉和控告。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規定執行。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1.採取計量工資方式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項

目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者當事人不願意調解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甲方註冊地不一致的,有關乙方的最低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註冊地的有關標準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甲方與乙方約定按照甲方註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按照約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及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 》、《 》、《 》、《 》、《 》等管理制度,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知悉上述制度的相關內容並同意遵照執行。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 篇10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本合同必須用黑色碳素筆或簽字筆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爲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甲方爲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並儘可能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盡力爲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並儘可能爲乙方提供相關培訓,以提高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

乙方聲明如下:

乙方願意加入甲方的團隊,成爲甲方團隊中的一員,並爭取和甲方一起發展。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承諾其應聘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關係,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爲此支付的律師費)的,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及因商業祕密的泄漏而產生的不能投產或減產的損失等)。

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危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確認已經明確被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以上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條款

一、合同期限

注: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並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分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注:適用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對於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連續性、穩定性的工作,技術性強的工作,適宜簽訂較爲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一般性、季節性、臨時性、用工靈活、職業危害較大的工作崗位,適宜簽訂較爲短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注:除雙方自願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已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甲方與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範圍:

這種合同適用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有利於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於勞動者來說,也有利於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鑽研業務技術。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注:我國法律對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限制較少,用人單位可以靈活運用,故用人單位應當盡力選擇此種方式約定勞動合同期限。

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情形: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任務性較強,工作相對自由,工作目標較單一。

(二)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試用期限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注:不能約定試用期的情形:

(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下的;

(3)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4)勞動者和企業雙方同意不約定試用期的。

2.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注:法律對試用期的規定: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如何確定試用期

建議企業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採用最長期限的試用期,既可以爲企業節約一定的成本,又可以更好的考察員工,以實現企業招聘利益的最大化。但企業在試用期內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必須舉證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存在其他可以法定解除的情形。

(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錄用條件爲: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4.獲獎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5.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6.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7.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未盡事宜,以招工公告、啓示、通知等甲方所發佈的招工條件爲準。

注:錄用條件應該具體、明確,這是企業在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證明新進人員能否勝任工作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也是雙方發生爭議時進行訴訟的證據!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的_____部門_____崗位上工作,職務爲_____。工作地點在_____。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但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根據甲方的崗位職責(崗位職責詳見合同附件)履行義務,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爲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相應的工資待遇。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_____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增加工作地點條款,這是因爲實踐中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可能與用人單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予以明確;但如果企業經營有需要的,可以明確告知其工作地點在幾個地點之間調整。

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有可能被認定爲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而無效。但是,用人單位可以制定一個較高的工作崗位職責要求,當希望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或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時,即可以認爲勞動者不勝任該工作崗位而對其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進行調整。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第____________種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並且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但以下情形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衆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爲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每月爲一個計算週期,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對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注:選擇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單位。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含義: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爲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主要是指: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職工;地質、石油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 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亦工亦農或由於受能源、原材料供應等條件限制難以均衡生產的鄉鎮企業的職工等。另外,對於那些在市場競爭中,由於外界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的企業的部分職工也可以參照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辦法實施。其職工的平均月工作時間和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如果存在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情況,應視爲延長工作時間,要按規定支付職工加班費;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根據公司安排進行。

1.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甲方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和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注:選擇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

不定時工作制的含義:不定時工作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作制的適用範圍: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 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 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二)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發乙方的工資:

A. 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爲稅前應發工資)爲: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崗位工資爲: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爲__________,計件單價爲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爲:__________元,甲方將依據績效工資考覈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議甲方儘量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按照此種方式,甲方可以跟乙方約定一個較低的基本工資,然後制定一個詳細的績效考覈辦法,根據績效考覈結果來確定乙方的績效工資,以便甲方利用考覈結果來調整乙方的工資。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_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工資計發形式和標準確定乙方的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

(1)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

(2)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甲方如果想不違反本條的約定,可以在合同或相應的規章制度中規定相同崗位的工資標準,再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來支付乙方的工資,那麼只要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就可以了。

(四)甲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五)乙方在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甲方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後,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七)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服從甲方加班的安排:

A.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B.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C.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九)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本合同以變更後的法律、法規爲準。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採用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注:如果是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單位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與單位協商一致的,則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故單位欲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能讓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申請,則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在試用期內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告知乙方解除合同的原因。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試用期滿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免除乙方應依本合同及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的法律責任。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用人單位依法或依照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特別注意解除的條件和程序。司法實踐中常見一些用人單位在行使解除權時往往只注重解除的條件而忽視瞭解除的程序,比如:提前30日,書面通知等,有的用人單位甚至在勞動者的行爲已經符合解除合同的條件時,不注意固定相關證據致使在勞動爭議仲裁中無法證明自己行使解除權的合法性反而承擔不利的後果。因此用人單位在行使法定或約定的解除權時首先要注意收集相應的證據,其次是注意按照法定的程序行使權利,這樣才能保證有效追究勞動者的違約或賠償責任。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注:如果用人單位想解除與該員工的勞動合同,則可以將員工放在一個崗位職責要求較高的工作上,員工如不能勝任工作,則可以將員工調至另一相近的崗位,如調崗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可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依據規定,必須是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重大變化發生時,用人單位纔可以解除。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員工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員工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員工並與被裁減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注: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可以根據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界定。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員工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員工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員工: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七款第一項規定裁減員工,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員工,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八)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導致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能夠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六款、第七款的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注:此規定非常重要,如果企業未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險作業的員工做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一旦倉促解除,涉及仲裁或訴訟時,解除行爲將被視爲違法而無效。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注:只要勞動者被確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達到傷殘等級,用人單位除按照本合同第五條可以解除與勞動者的合同外,均不得解除本合同。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擔任專職的工會主席、副主席或委員的;

(2)擔任平等協商代表的;

(3)服兵役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如果期滿後勞動者繼續工作,則視爲存在勞動關係而未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責任。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注:如果與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員工繼續簽訂聘用協議的,此關係爲勞務關係,不是勞動關係。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七條第九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有符合本合同第七條第九款第二項規定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在勞動關係解除、辦完工作交接手續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就解除勞動合同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六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七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

6.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十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辦完工作交接手續;

2.交還乙方所使用、保管的甲方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3.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4.乙方離職前應交接的其他事務。

(十四)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十五)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七條第十三款規定的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六)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一個月的工資作爲對甲方損失的賠償金。

八、保密條款、競業禁止

1.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原料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B.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管理經驗、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注:客戶名單能否構成商業祕密,需要以下要件:客戶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交易習慣、意向、內容等區別於相關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戶信息;並且企業要事先對此採取保密措施。

C.其他符合商業祕密構成要件的信息。

2.乙方在本合同期限之內及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對外泄露上條所約定的及與甲方簽訂專項合同所約定的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或使他人利用甲方商業祕密從事同行業業務;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離職,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就職;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離職,離職後兩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同行業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注:此處法律未規定該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提高違約金的數額。

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補償金 元。

注:對於該補償金,法律未規定具體的標準,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的降低支付標準。

3.對於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專項保密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保密/競業禁止協議》,約定具體保密事項、競業限制範圍、地域、期限、經濟補償的標準。

注:如果採用這條條款,則需另外製定一個比較完善的《保密/競業禁止協議》,則可做到條款細化,明確保密責任人義務,明確約定保密費的發放與工資一起發放(即包含在工資裏);保密的範圍要明示。

4. 甲方在本勞動合同終止前六個月有權將乙方調離涉密崗位,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乙方崗位調整後原基本工資不變。

5.對於與甲方單獨簽有保密協議的,乙方如要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六個月通知甲方,以便於甲方調整乙方離開涉密崗位,如乙方未履行提前告知義務,則應賠償甲方 元,同時還應履行跟甲方簽訂的保密協議。

注:對於不屬於法定競業禁止的人員,用人單位必須事先與勞動者約定競業禁止條款,纔可以要求勞動者履行該義務。如果事先沒有約定競業禁止條款的,用人單位將喪失要求勞動者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

九、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方在合同期限內依法爲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屬乙方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爲扣繳,甲方接受乙方對繳納情況的查詢。

2.因乙方原因致使社會保險不能及時繳納的,由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3.甲乙雙方終止勞動關係後,甲方配合乙方將保險關係轉出。

4.乙方的相關假期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5.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注:在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中用人單位爲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一種強制性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要求企業繳納,如果因此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用人單位因此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

十、損害賠償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或者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甲方規章制度,情

節嚴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並由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違反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

3.甲乙雙方在簽定、履行或解除勞動合同過程中違反合同約定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除本合同對違約損失賠償另有約定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1.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 篇11

甲方(僱主):

乙方(僱員):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提供保姆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1、看護老人;

2、家務;(清洗老人的日常生活用品,貼尿袋,室內外、門口保潔和五個主人餐飯,多餘人數吃飯由主人自己做)。

二、服務時間

全日制,在甲方家吃住。一個月有兩天假(由乙方自己定)。

三、服務費用

服務費用分三種,正常1100元/月,生病住院1300元/月,一點都不自理1500元/月,甲方按陽曆(月大31天/月,小30天/月)計算(一月付一次工資),如有特殊情況另行商定。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務內容提供服務;

2、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或不適合看護老人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3、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4、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的各種醫療藥費和私人購物費用。

5、甲方有權不接受乙方及其子女提出除看護老人之外的其它任何要求。

6、乙方照顧老人,老人過逝後,乙方領到工資後走人,乙方及其兒女親屬不得鬧事糾纏,否則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爲其工作提供必備設備或條件;

3、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述服務項目,細心照顧老人;

4、乙方不得隨意將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意翻動或盜竊甲方家中物品,如有超越常規等不良行爲,甲方將隨時解除合同。

5、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乙方應付賠償責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2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8、乙方在被僱傭期間所發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自已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乙方照顧老人結束後,與甲方把服務費用結清楚後走人,今後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否則後果自負。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有效期到:年月日止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年月日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一個月。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自願從事保安工作,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第三條:乙方的崗位職責是:按照甲方的安排完成規定的門崗值勤、巡邏守護、物資押運、大型活動安全保衛等任務,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工作,維護駐勤單位的安全秩序。

二、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和客戶單位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照有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紀律處分,予以辭退。

三、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五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六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有關規章制度,應予以辭退的;

3、不履行保安服務職責,嚴重失職,給甲方或客戶單位造成重大損害或不良影響的;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保安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因政策變化,確需裁減人員的。

第九條: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按規定交回標誌、裝備,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內的;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即終止。一方當事人要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後十日內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

第十二條:合同期滿後,乙方不再續訂,保安標誌收回,其服裝和裝備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甲方收取乙方風險抵押金元(大寫:_________人民幣元),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 篇1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加班需甲方的書面同意,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約定爲勞動報酬條款中約定的乙方月基

本工資,其他按照國家政策及有關法律執行 。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勞動報酬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爲發薪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基本工資爲每月________元。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爲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如有法律規定之情形,需支付經濟補償金,計算基礎約定爲勞動報酬條款中約定的乙方月基本工資。

c.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 篇14

上訴人: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漢族,職業: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漢族,職業: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中國某勞務派遣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朝陽區某某路7號某某大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張某某?案由: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請求撤銷(20__)朝民初字第186※※號《民事判決書》,改判上訴人無需支付被上訴人雙倍工資差額人民幣91000元;

2、一審、二審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上訴狀 篇15

說明:

1.本材料清單適用於:勞動爭議裁決後,用人單位一方不服,向法院提起一審訴訟。

2.本材料適用於用人單位作爲原告立案,不適用於勞動者作爲原告的情形。

3.無論勞動者一方是否起訴,用人單位如果對裁決不服,均應自行起訴。

一、民事起訴狀(勞動爭議):二份

1.範本可在法天使網站百度李熊律師諮詢中搜索; 

2.請根據事實情況填寫,並由本單位蓋章,最好再加上法定代表人簽名(亦可代簽)或加蓋人名章。

3.如果是勞務派遣,則還存在一個第三人,則需要交三份起訴狀;即每多一個參與方,需要多一份起訴狀。 

二、原告(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一份

複印件上應加蓋公司公章。 

三、原告(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1.身份證複印件需要加蓋公章;

2.有的法院不要求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只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四、授權委託書:一份

1.可在百度李熊律師諮詢中搜索“授權委託書”範本; 

2.如果是委託本單位員工代理,則應同時提交一份勞動合同或社保憑證,以證明代理人系本單位員工。

如果委託律師,則不需要勞動合同或社保憑證。 

五、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同時代理人應準備身份證原件供覈對。 

六、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複印件:一份

同時攜帶原件供覈對。 

七、證據(證據材料清單及證據複印件):兩份

1.立案時也可以不提供,立案後再提供。

2.如果仲裁時是在用人單位所在地仲裁委管轄,法院一審又到勞動合同履行地(上班地)去起訴,則需要證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證據,只需要一份或兩份起碼的證據即可。

現實中可能會有:

(1)勞動合同:上面可能註明了工作地點的話;

(2)名片;

(3)電子郵件:郵件簽名可能會說明工作地點;

(4)其它材料:能說明工作地點在哪裏的材料,均可。 

八、如果有勞務派遣或其它單位作爲第三人或被告,則需要補充其工商查詢打印信息。

要點:十堰等大多數地方,可通過下列網址查詢某單位的工商信息,並打印結果頁,作爲提交的材料。

熱門標籤